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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民族地區城鎮化進程中就業問題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臺盟云南省委專職副主委陳俊驄:
推動在原居住地定向就業
少數民族地區城鎮化,不是簡單地將人員遷移到大中小城市,或將勞動力勞務輸出到發達地區打打工,增加點收入而已。一般來說,勞動力不會從發達地區自然流動到欠發達地區就業,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主要還得依靠當地勞動力,只有當地勞動力實現充分的就地就業,才能推動少數民族地區城鎮化建設,帶動當地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祖國邊疆需要有人駐守,農村、山區需要有人就業來發展,不能再讓欠發達的少數民族地區繼續“空巢化”。另外,國家戰略需要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沿邊開發開放,勞動力素質提高和充分就業尤顯重要。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少數民族地區就業問題除了遵循市場作用原則外,還要依靠政府發揮引導作用。為此,建議:
一、 應從國家層面創新思路,出臺政策。降低門檻,實施少數民族地區群眾定向培養計劃,通過加強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提高勞動力素質;通過加快城鎮化進程,指導布局特色產業,創造性設置就業扶持崗位,儲備沿邊開發開放人才;通過制定保障政策,輔導少數民族地區勞動力在原居住地定向就業。
二、 利用現有教育資源和機構,特設職業技能提高教程,降低培養勞動力人才門檻,定向讓少數民族地區就業人群有機會受教育、再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在優惠政策中設定前提條件,讓享受特別入學、助學待遇的人員定向回原居住地就業。
三、 在推動城鎮化進程中,要注意提供低門檻、低成本的就業與創業環境,鼓勵自主創業;特別要輔導那些享受政府優惠扶持的企業留出就業崗位給當地勞動力。
四、 對少數民族地區就業崗位要實行差別化管理,保障崗位待遇,吸引當地勞動力人才能夠長期就地就業。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民族地區就業問題 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