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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陽數百醫生靜坐抗議醫鬧 全國政協常委為杜絕醫鬧開“藥方”
花錢能否抹平不信任的鴻溝
在一些委員看來,公安機關介入并非唯一選擇。姜洪池建議,應建立有效的交流溝通機制,緩解醫患矛盾;建立健全醫療糾紛投訴處理機制,引導群眾通過正常渠道依法維權,有效化解醫療糾紛。同時,各級醫院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醫德醫風建設,主動穩妥地處理好醫療糾紛,正確對待群眾合理訴求,避免事態激化。
調解機制也是建設“平安醫院”的重點之一。其內容包括醫患雙方轉移到人民調解場所進行調解,“離開了醫院的環境,醫院和患者雙方都可以靜下心來談問題。”鄧利強說,此舉已在國內部分城市推廣。
現實是,調解機制的廣泛建立并沒能實質性扭轉醫療糾紛升級、“醫鬧”不息的現狀。多位政協委員表示,醫院花錢買平安已成為解決“醫鬧”的主要手段,而這也進一步導致了“醫鬧”的泛濫。
“一些人將醫療事故鑒定過程長、程序復雜作為鬧醫院的借口,這事實上是兩個問題。”一位基層醫院院長對本刊記者強調,“鑒定程序是否合理是一回事,找人鬧醫院是另一回事。”
2001年《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為了保護患者利益,要求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即“舉證責任倒置”。這條司法解釋隨后引起許多醫生的不解和對抗情緒。
而2009年《侵權責任法》出臺終止了這一規定后,又有聲音認為,由于醫患間信息不對等,可能重演90年代后期大量醫療糾紛上訪的情況。
“改來改去,總是有利益方不滿意,但這并不是‘醫鬧’出現的關鍵。”上述這位院長說,對于醫療這一專業性極強、信息極不對稱的領域,首先應有基本的信任,建立醫生的公信和權威;如果醫生失去信任,就必須再建立一個權威渠道,如司法,“否則必然陷入懷疑—對抗的邏輯,糾紛永無結束。”
而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希望用錢來抹平不信任的鴻溝。
到本刊截稿時,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即將開幕,政協委員們對于如何根治“醫鬧”是否會有更好的主意?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醫院 醫患 醫鬧 糾紛 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