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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全體會議發言(摘登)
國務院扶貧辦資料顯示,全國貧困農民中因病致貧的占42.4%,這一情況在農村貧困人口居多的地區更為明顯。疾病是造成致貧返貧的最突出因素。
究其原因,一是醫保報銷比例低、范圍小、渠道窄,對極其貧困人群缺乏差異化的保障政策。二是患有慢性病的貧困戶占比高達52.7%,長期慢性病報銷范圍有限,患者經濟支出負擔重。三是26%的因病致貧返貧家庭無勞動力。四是貧困地區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嚴重不足。五是不少地方健康扶貧工作底子不清,無法做到分類救治。
針對上述問題,應通過醫療公共品供給側改革,提高貧困地區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完善醫療保障和醫療救助制度,從源頭、制度上解決好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為此建議:
一、 把健康扶貧納入深化醫改的重點任務。在醫改試點地區的選擇和大病保險等方面向貧困地區加大傾斜力度。可選擇因病致貧返貧比例高的地級市進行試點,由衛計委牽頭開展健康扶貧工作,為綜合扶貧提供強有力的醫療衛生保障。
二、 加大醫療衛生供給,為農村貧困人口提供有效便利的醫療衛生服務。一是加強貧困地區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優先為貧困家庭提供全科醫生簽約服務。通過簽約醫生對因病致貧返貧家庭進行分類,采取提高大病保障水平、納入低保等措施幫扶。二是強調預防為主,注重公共衛生,切實解決好慢性病等疾病的源頭防控。
三、 完善醫療保障和醫療救助制度,用精準保障為民生“托底”。一是提高貧困農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的保障水平,提高報銷比例,增加長期慢性病的報銷范圍。二是醫療救助應與大病保險無縫銜接。推廣大病保險與農村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增加中央財政投入,擴大救助病種范圍,以醫療救助方式對極其貧困人群進行兜底。三是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 精準扶貧 精準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