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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是主基調 進是關鍵詞
長效機制穩樓市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劉洪玉: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
理想的住房制度體系,應該在明確住房發展目標的基礎上,為每個居民如何實現合理住房需求提供路徑指引和渠道安排,并通過土地、金融、財政、稅收等政策手段的運用,確保各渠道可進入、可選擇、可支付和可持續。完善住房制度體系,一是要大力發展租賃市場來補齊住房市場發展的短板;二是要完善支持政策為需要幫助且符合條件的特定群體居民首次購買自住房提供財稅和金融支持,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政府與市場相結合的住房供給體系。
此外,還要通過金融、土地、財稅、市場規制等手段,來有效引導住房市場上的投資與消費行為,并借此實現管控風險、穩定市場的目標。比如金融手段,要想實現“支持合理自住購房,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的目標,必須抓緊建立和完善住房金融監管制度,科學監管指標、強化監管手段、建立定期報告與實地測試機制等。
再比如土地制度,一個城市在人口持續流入的情況下,如果土地供應嚴重不足,政府又嚴格控制土地供應導致地王頻現、面粉比面包貴,則住房升值預期及該預期驅動下的住房投機就難以避免,市場穩定就難以實現。因此,土地供應管理一定要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努力開源、穩流、優結構、降成本、增彈性。
稅收制度則要給住房消費、投資和投機提供一個政策邊界,明晰不同的購房目的將分別面臨什么樣的稅負,引導購房行為。比如通過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讓非自住房交易的增值收益與社會合理共享,就有助于減少投機。
(本報記者 亢 舒整理)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經濟 實體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