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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鴻儒:為綠色發展培育創新的土壤
推行綠色技術創新是從根本上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資源消耗之間“脫鉤”的關鍵途徑。綠色技術創新與一般技術創新不同,存在多種類型的“市場失靈”,使得政府的有效決策和支持行動至關重要。我國正面臨綠色技術創新不足、國際差距較大、產業化規模有限等問題,主要挑戰在于體制機制性障礙,包括:部門及政策協同性不強、公共投入及經濟激勵不足、政府綠色采購制度不健全、技術推廣保障機制不完善、市場化手段有限及資源環境價格體系扭曲引發逆向激勵等。政府當前的重要職責是突破一些體制機制性障礙,為綠色發展培育創新的土壤。建議以完善機制設計為核心,強化各層面、各地區的統籌協調機制,從供給面、需求面和環境面等三個方向全面構建引導、激勵和保障綠色技術創新的政策體系。
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幾條政策建議。
第一,強化落實不同部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行業之間的統籌協調機制。
發展綠色技術和綠色產業,跨部門、跨地區、跨領域的管理協調與分工協作必不可少,必須盡快改變當前各自為政、措施沖突、地方保護、行業分割的不利局面。建議中央層面以“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為統領,在著力推進提質升級發展中進一步加強對綠色技術創新的決策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提高行動效率,減少各部門之間的政策沖突。各地也應通過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強化綠色技術創新的協同合作,形成統籌規劃、分工合理、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組織保障。
第二,全面構建引導、激勵和保障綠色技術創新的政策體系。具體包括三個方向的政策舉措。
一是供給面政策。首先,要積極發揮政府的引導和扶持作用,重點加強對綠色共性技術研發、人才隊伍建設和中小企業創新的公共扶持;提高環保資金的利用效率,形成穩定、充足、高效的投入機制,尤其在環保設施、生態修復、循環利用、能效改進、重大節能裝備等薄弱領域。其次,要通過稅收減免、貸款優惠、專項資金及財政補貼等公共投入和完善各類公共服務,發揮杠桿效應以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第三,政府部門除了通過罰款或征稅等方式督促企業加強節能減排,更應積極推廣排污權交易、綠色金融等市場化手段來強化對綠色技術創新的經濟激勵。
二是需求面政策。重點之一是著力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的框架體系,應考慮出臺我國的《綠色產品采購法》或盡快修訂已有《政府采購法》的相關綠色采購內容,明確界定專門機構及其責任,并設置綠色產品標準和綠色采購清單。重點之二是要積極推進與國際水平接軌的各類綠色技術標準的制定,包括能耗、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節能標準及環保標識等,并輔以強有力的執行和動態更新機制,倒逼企業采用綠色技術,促進產業綠色轉型。
三是改善制度條件的環境面政策。這類政策關鍵在于營造保護產權、公平競爭、信息透明、機制合理的創新環境。如,政府通過自身監管改革和推廣競爭政策來破除行業壁壘。又如,通過改進現有的綠色專利快速審查制度、改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來推動綠色技術研發。再如,通過搭建公共知識網絡、改善信息傳遞、扶持產學研結合以及鼓勵綠色投資領域的公私合作項目等措施,擴大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開放程度。此外,進一步完善綠色立法,嚴格落實綠色政績考核,并大力推廣綠色消費,引導公眾參與等也勢在必行。
(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熊鴻儒 綠色發展 培育 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