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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勞動關系”之路
全國政協“勞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委員視察團視察綜述
2015年4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暨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勞動關系是最基本的社會關系之一。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構建和發展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要依法保障職工基本權益,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及時正確處理勞動關系矛盾糾紛。
自1995年1月1日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勞動關系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施行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先后頒布施行可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7部勞動保障方面的法律;國務院制定了包括保護女職工、未成年人和殘疾人權益,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方面內容的10余部配套行政法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制定了勞動領域的部門規章100多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勞動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近200部、地方政府規章100多部。
在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雖然總體狀況較好,但仍有一些企業貫徹落實不到位甚至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由此影響了勞動關系和諧,有的甚至帶來嚴峻的社會問題。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陳榮書、郭穩才聯合遞交了《關于提請對企業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進行視察的提案》,全國政協辦公廳高度重視,將其列為2015年重點提案。同時將“勞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作為民主監督視察題目納入了2016年全國政協委員視察計劃。
全國政協在委托全國總工會和廣東省、浙江省政協開展部分先期調研的基礎上,組織擁有政府機關、工會、企業、法律、研究機構等不同背景的政協委員,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廣東省開展此次調研,旨在為解決勞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促進構建更加和諧的勞動關系建言獻策。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 勞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 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