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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引入“國際共治”保進口食品安全
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林偉表示進口食品安全治理覆蓋全供應鏈;對進口嬰幼兒乳粉“大體檢”
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林偉。記者 李飛 攝
國家統計數據顯示,過去5年間,進口食品貿易持續快速增長,年均增長率達5.2%,使我國成為全球第一大食品進口市場,進口食品安全監管難度隨之增加。值得關注的是,“十二五”以來我國實現了進口食品安全零事故,而守住這道“關卡”的,正是國家質檢總局。
6月6日,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林偉在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食品供應鏈的國際化,保障進口食品安全,需要供應鏈上的相關方各履其責、密切協作、共同努力,形成“共治”格局。將“治理”理念引入進口食品安全管理,既符合食品行業的客觀現實,也契合當前政府職能轉變的改革需要。
談食品供應鏈全球化
“共治”模式須多元主體共同協作
新京報:與傳統監管相比,進口食品“國際共治”模式有哪些不同?
林偉:目前進口食品農產品已占到國內供應總量的10%左右,成為百姓餐桌上食品的重要來源。相較于國內食品,進口食品供應鏈更長、更復雜,涉及的責任主體分布更廣泛,加之受主權管轄、監管成本以及有限信息等多方面因素制約,食品安全監管難度更大。因此,我們引入“國際共治”,核心在于多元主體的廣泛參與和共同協作,保障進口食品安全。首先,生產經營者必須履行好主體責任,保證進口食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要求;其次,出口方政府必須保證生產經營者按照中國食品安全的要求生產和出口;再次,我國檢驗檢疫部門監管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而行業協會、消費者等也要履行好各自職責,形成“共治”格局。
新京報:“共治”的責任配置如何體現在進口食品安全制度體系中?
林偉:我國建立了覆蓋“進口前、進口時、進口后”三個環節的進口食品安全治理制度體系,充分體現了全供應鏈“治理”理念。“進口前”將監管延伸到境外源頭監管,對出口方食品安全體系全面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進口。設立注冊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不允許注冊,截至2015年累計對1.5萬家境外食品生產企業進行了注冊。此外還設立輸華食品出口商和進口備案管理、輸華食品隨附官方證書、進口商對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審核制度等。
在“進口時”環節主要是設立口岸檢驗檢疫監管、輸華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制度等制度,防范風險流入境內。在“進口后”環節,通過完善進口食品追溯體系和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最后“一公里”安全。比如實行輸華食品進出口商和生產企業不良記錄,對有不良記錄的生產經營者嚴厲懲罰,并進行質量約談。“十二五”期間,共有204家境內外企業被列入進口食品企業不良記錄名單。
新京報:“共治”體系推進取得了怎樣的進展?
林偉:“十二五”期間,質檢總局共檢出109個國家(地區)不合格進口食品12828批、6.8萬噸,全部退運或銷毀,未進入國內市場,未發生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安全問題,守住了進口食品安全“底線”。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林偉 國際共治 進口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