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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證明”讓中小企業“少跑路”
人民政協網11月25日電(記者 黃典 通訊員 高曉燕 馮兀)“沒想到,我的社情民意信息,這么快就被市級部門采納并付諸實施。這下全市的中小企業要少跑不少路啦,真為自己是政協委員感到驕傲。”11月20日,重慶市九龍坡區政協委員蔣智鈺拿著一份由市財政局和市經信委聯合下發的《關于簡化中小微企業享受政府采購扶持政策證明材料的通知》,興奮地講述著這份文件出臺背后的故事。
蔣智鈺就職于九龍坡區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這是今年4月剛掛牌的新單位。剛到位,她便接了一個活兒:為中小企業享受政府采購扶持政策開證明材料。
在實際經辦中蔣智鈺發現,這個證明給廣大中小企業帶去了很大的煩惱。每天至少有十幾家企業來開證明,“沒必要、不方便、很麻煩”,這是蔣智鈺最常聽到的評價。
“企業需要出具小微型企業承諾書,還需提供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規模認定證明,這就是重復證明,讓企業多跑路,增加了負擔。”蔣智鈺調研發現,這個證明要求沒有上位法依據,且不是強制性的,出具證明的單位和材料要求各區縣還不統一。
于是,蔣智鈺于今年7月撰寫《關于取消政府采購中小企業證明的建議》,該社情民意信息經區政協轉報到市政協,立即被采用,引起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的高度重視。今年8月,重慶出臺《關于簡化中小微企業享受政府采購扶持政策證明材料的通知》,采納了蔣智鈺的建議。
《通知》規定,從9月1日起,全市中小微企業參與重慶政府采購活動,提供《中小微企業聲明函》即可,無需再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有的企業投標政府采購,為了這些不必要的證明還得回浙江去開;而各個區縣因政策不同,出具證明的單位也不同,企業只能反復問、來回跑,浪費不少人力物力。”九龍坡區政協委員、浙江商會會長葉會強為這項落到實處的社情民意信息點贊,“取消這項證明后,所有相關企業都直呼給力。”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證明 中小企業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