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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第六章 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培育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提高產業發展水平,促進產業優勢互補、緊密協作、聯動發展,培育若干世界級產業集群。
第一節 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
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圍繞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完善珠三角制造業創新發展生態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大力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和優化發展,加強產業分工協作,促進產業鏈上下游深度合作,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優化制造業布局。提升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發展水平,以珠海、佛山為龍頭建設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帶,以深圳、東莞為核心在珠江東岸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電子信息等世界級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發揮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創新研發能力強、運營總部密集以及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地產業鏈齊全的優勢,加強大灣區產業對接,提高協作發展水平。支持東莞等市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佛山深入開展制造業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支持香港在優勢領域探索“再工業化”。
加快制造業結構調整。推動制造業智能化發展,以機器人及其關鍵零部件、高速高精加工裝備和智能成套裝備為重點,大力發展智能制造裝備和產品,培育一批具有系統集成能力、智能裝備開發能力和關鍵部件研發生產能力的智能制造骨干企業。支持裝備制造、汽車、石化、家用電器、電子信息等優勢產業做強做精,推動制造業從加工生產環節向研發、設計、品牌、營銷、再制造等環節延伸。加快制造業綠色改造升級,重點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開發綠色產品,打造綠色供應鏈。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
第二節 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依托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資源優勢和高新技術產業基礎,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區等高端要素集聚平臺作用,聯合打造一批產業鏈條完善、輻射帶動力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等發展壯大為新支柱產業,在新型顯示、新一代通信技術、5G和移動互聯網、蛋白類等生物醫藥、高端醫學診療設備、基因檢測、現代中藥、智能機器人、3D打印、北斗衛星應用等重點領域培育一批重大產業項目。圍繞信息消費、新型健康技術、海洋工程裝備、高技術服務業、高性能集成電路等重點領域及其關鍵環節,實施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培育壯大新能源、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形成以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和總部基地為核心的產業集聚帶。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積極發展數字經濟和共享經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發展。促進地區間動漫游戲、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等數字創意產業合作,推動數字創意在會展、電子商務、醫療衛生、教育服務、旅游休閑等領域應用。
第三節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
建設國際金融樞紐。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臺。支持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產權、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提升國際化水平。支持深圳依規發展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加快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研究探索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區。
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支持廣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臺、中葡金融服務平臺。支持深圳建設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推進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開展科技金融試點,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支持珠海等市發揮各自優勢,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業。在符合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為跨境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等服務。
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大灣區內的銀行機構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有序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通機制。支持香港機構投資者按規定在大灣區募集人民幣資金投資香港資本市場,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支持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完善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范和化解體系,共同維護金融系統安全。
構建現代服務業體系。聚焦服務業重點領域和發展短板,促進商務服務、流通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發展,健康服務、家庭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和高品質轉變,以航運物流、旅游服務、文化創意、人力資源服務、會議展覽及其他專業服務等為重點,構建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推進粵港澳物流合作發展,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鏈物流,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建設國際物流樞紐。支持澳門加快建設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推動粵港澳深化工業設計合作,促進工業設計成果產業化。深化粵港澳文化創意產業合作,有序推進市場開放。充分發揮香港影視人才優勢,推動粵港澳影視合作,加強電影投資合作和人才交流,支持香港成為電影電視博覽樞紐。鞏固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高端會議展覽及采購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門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議展覽品牌。深化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對港澳服務業開放措施,鼓勵粵港澳共建專業服務機構,促進會計審計、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管理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知識產權、建筑及相關工程等專業服務發展。支持大灣區企業使用香港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第四節 大力發展海洋經濟
堅持陸海統籌、科學開發,加強粵港澳合作,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共同建設現代海洋產業基地。強化海洋觀測、監測、預報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優化海洋開發空間布局,與海洋功能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科學統籌海岸帶(含海島地區)、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利用。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優化提升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海洋船舶等傳統優勢產業,培育壯大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海水綜合利用等新興產業,集中集約發展臨海石化、能源等產業,加快發展港口物流、濱海旅游、海洋信息服務等海洋服務業,加強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支持香港發揮海洋經濟基礎領域創新研究優勢。在保障珠江河口水域泄洪納潮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澳門科學編制實施海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進一步發展海上旅游、海洋科技、海洋生物等產業。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粵港澳通過加強金融合作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探索在境內外發行企業海洋開發債券,鼓勵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海洋綜合開發企業和項目,依托香港高增值海運和金融服務的優勢,發展海上保險、再保險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業。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發展 灣區 合作 粵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