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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十一、 開拓投融資渠道,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解決錢從哪里來的問題。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
(一)確保財政投入持續增長。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優化財政供給結構,推進行業內資金整合與行業間資金統籌相互銜接配合,增加地方自主統籌空間,加快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鄉村振興。切實發揮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作用,通過財政擔保費率補助和以獎代補等,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力度。加快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強化擔保融資增信功能,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鄉村振興。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用于支持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領域的公益性項目。穩步推進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改革,鼓勵地方政府試點發行項目融資和收益自平衡的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有一定收益的鄉村公益性項目建設。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法違規變相舉債。
(二)拓寬資金籌集渠道。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墾,集中力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讓農民更多參與建設管護。
(三)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堅持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要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防止脫實向虛傾向,嚴格管控風險,提高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抓緊出臺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加大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對鄉村振興支持力度。明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鄉村振興中的職責定位,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加大對鄉村振興中長期信貸支持。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完善村鎮銀行準入條件,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服務好鄉村振興。普惠金融重點要放在鄉村。推動出臺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制定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上市、新三板掛牌和融資、并購重組,深入推進農產品期貨期權市場建設,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改進農村金融差異化監管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金融風險防范處置責任。
十二、 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意義的認識,真正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擺在優先位置,把黨管農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實處。
(一)完善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工業農業一起抓、城市農村一起抓,把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原則體現到各個方面。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縣委書記要下大氣力抓好“三農”工作,當好鄉村振興“一線總指揮”。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加強工作指導,強化資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給,做好協同配合,形成鄉村振興工作合力。切實加強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部門建設,按照《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有關規定,做好黨的農村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工作,充分發揮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年要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建立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績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根據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的要求和新時代“三農”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把黨領導農村工作的傳統、要求、政策等以黨內法規形式確定下來,明確加強對農村工作領導的指導思想、原則要求、工作范圍和對象、主要任務、機構職責、隊伍建設等,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確保鄉村振興戰略有效實施。
(三)加強“三農”工作隊伍建設。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作為基本要求,加強“三農”工作干部隊伍培養、配備、管理、使用。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要懂“三農”工作、會抓“三農”工作,分管領導要真正成為“三農”工作行家里手。制定并實施培訓計劃,全面提升“三農”干部隊伍能力和水平。拓寬縣級“三農”工作部門和鄉鎮干部來源渠道。把到農村一線工作鍛煉作為培養干部的重要途徑,注重提拔使用實績優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農村基層一線流動的用人導向。
(四)強化鄉村振興規劃引領。制定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分別明確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2022年召開黨的二十大時的目標任務,細化實化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各地區各部門要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加強各類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規劃體系。根據發展現狀和需要分類有序推進鄉村振興,對具備條件的村莊,要加快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對自然歷史文化資源豐富的村莊,要統籌兼顧保護與發展;對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的村莊,要加大力度實施生態移民搬遷。
(五)強化鄉村振興法治保障。抓緊研究制定鄉村振興法的有關工作,把行之有效的鄉村振興政策法定化,充分發揮立法在鄉村振興中的保障和推動作用。及時修改和廢止不適應的法律法規。推進糧食安全保障立法。各地可以從本地鄉村發展實際需要出發,制定促進鄉村振興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加強鄉村統計工作和數據開發應用。
(六)營造鄉村振興良好氛圍。凝聚全黨全國全社會振興鄉村強大合力,宣傳黨的鄉村振興方針政策和各地豐富實踐,振奮基層干部群眾精神。建立鄉村振興專家決策咨詢制度,組織智庫加強理論研究。促進鄉村振興國際交流合作,講好鄉村振興中國故事,為世界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迎難而上、埋頭苦干、開拓進取,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作出新的貢獻!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