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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五、 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
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
(一)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三管齊下,采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強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建設。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挖掘農村傳統道德教育資源,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強化農民的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集體意識、主人翁意識。
(二)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立足鄉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在保護傳承的基礎上,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賦予時代內涵、豐富表現形式。切實保護好優秀農耕文化遺產,推動優秀農耕文化遺產合理適度利用。深入挖掘農耕文化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充分發揮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眾、淳化民風中的重要作用。劃定鄉村建設的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好文物古跡、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筑、農業遺跡、灌溉工程遺產。支持農村地區優秀戲曲曲藝、少數民族文化、民間文化等傳承發展。
(三)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按照有標準、有網絡、有內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輻射作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現鄉村兩級公共文化服務全覆蓋,提升服務效能。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資源要重點向鄉村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支持“三農”題材文藝創作生產,鼓勵文藝工作者不斷推出反映農民生產生活尤其是鄉村振興實踐的優秀文藝作品,充分展示新時代農村農民的精神面貌。培育挖掘鄉土文化本土人才,開展文化結對幫扶,引導社會各界人士投身鄉村文化建設。活躍繁榮農村文化市場,豐富農村文化業態,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
(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豐富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加強農村科普工作,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養。
六、 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
鄉村振興,治理有效是基礎。必須把夯實基層基礎作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扎實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抓鄉促村,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戰斗堡壘。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創新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著力引導農村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建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長效機制,全面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和集體經濟薄弱村黨組織派出第一書記。實施農村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行動,注重吸引高校畢業生、農民工、機關企事業單位優秀黨員干部到村任職,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加大在優秀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建立農村黨員定期培訓制度。全面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征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二)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堅持自治為基,加強農村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健全和創新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推動村黨組織書記通過選舉擔任村委會主任。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的積極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依托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積極發揮新鄉賢作用。推動鄉村治理重心下移,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下放到基層。繼續開展以村民小組或自然村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工作。加強農村社區治理創新。創新基層管理體制機制,整合優化公共服務和行政審批職責,打造“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的綜合服務平臺。在村莊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逐步形成完善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大力培育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農村社會組織,積極發展農村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集中清理上級對村級組織考核評比多、創建達標多、檢查督查多等突出問題。維護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特別法人地位和權利。
(三)建設法治鄉村。堅持法治為本,樹立依法治理理念,強化法律在維護農民權益、規范市場運行、農業支持保護、生態環境治理、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等方面的權威地位。增強基層干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意識,將政府涉農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向基層延伸,創新監管方式,推動執法隊伍整合、執法力量下沉,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機制。加大農村普法力度,提高農民法治素養,引導廣大農民增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健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對農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提升鄉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鄉村熟人社會蘊含的道德規范,結合時代要求進行創新,強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導農民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建立道德激勵約束機制,引導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實現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干群融洽。廣泛開展好媳婦、好兒女、好公婆等評選表彰活動,開展尋找最美鄉村教師、醫生、村官、家庭等活動。深入宣傳道德模范、身邊好人的典型事跡,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
(五)建設平安鄉村。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大力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宗族惡勢力,嚴厲打擊黃賭毒盜拐騙等違法犯罪。依法加大對農村非法宗教活動和境外滲透活動打擊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繼續整治農村亂建廟宇、濫塑宗教造像。完善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功能和運行機制。健全農村公共安全體系,持續開展農村安全隱患治理。加強農村警務、消防、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探索以網格化管理為抓手、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實現基層服務和管理精細化精準化。推進農村“雪亮工程”建設。
七、 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麗鄉村新風貌
鄉村振興,生活富裕是根本。要堅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按照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要求,圍繞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把鄉村建設成為幸福美麗新家園。
(一)優先發展農村教育事業。高度重視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推動建立以城帶鄉、整體推進、城鄉一體、均衡發展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發展農村學前教育。推進農村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加強職業教育,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健全學生資助制度,使絕大多數農村新增勞動力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把農村需要的人群納入特殊教育體系。以市縣為單位,推動優質學校輻射農村薄弱學校常態化。統籌配置城鄉師資,并向鄉村傾斜,建好建強鄉村教師隊伍。
(二)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農民增收。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促進農民工多渠道轉移就業,提高就業質量。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條件、有意愿、在城鎮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有序落戶,依法平等享受城鎮公共服務。加強扶持引導服務,實施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大力發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態等鄉村特色產業,振興傳統工藝。培育一批家庭工場、手工作坊、鄉村車間,鼓勵在鄉村地區興辦環境友好型企業,實現鄉村經濟多元化,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拓寬農民增收渠道,鼓勵農民勤勞守法致富,增加農村低收入者收入,擴大農村中等收入群體,保持農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鎮居民。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