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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持續深化改革促進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發展出題目、改革作文章,著力解決制約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著力破除影響效率提升的各種障礙,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持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改革促發展、釋紅利的作用有效發揮。
一、 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增強了發展動力。
推動中央企業不斷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是企業形成有效制衡的決策機制,增強發展動力的重要保障。分類改革扎實推進。將中央企業分為三類,分別是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商業一類),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商業二類)和公益類。分類改革、分類考核、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全面推進,分類的導向作用逐步顯現,不同功能分類的企業定位更加清晰,整體上推進了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更好地融合。公司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出臺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實施方案,69家集團公司及2600多戶下屬企業年內將完成改制工作。2016年底,央企控股的290家A股(含A+H)營業收入、凈利潤占A股市場的39.3%、30.07%,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融資、推動機制轉換和戰略性重組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董事會建設深入推進。98家中央企業中,83家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規范董事會,中央企業二級國有獨資、全資公司中近一半建立董事會。在4家中央企業集團開展落實中央企業董事會職權試點工作,授予經理層選聘、薪酬分配等6項職權。通過多年的董事會建設,董事會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董事會有效制衡機制初步形成,重大決策質量明顯提高,防控風險作用日益明顯。
二、 深化改革經營機制,激發了內生活力。
推動企業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合理流動機制,激發企業內部各要素活力。推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從嚴管理企業領導人員,對抓黨建不力、重大資產損失有責、工作不在狀態或存在突出問題的5名企業正職、21名副職進行了組織調整。對19家中央企業26個副職崗位開展公開遴選,在中央企業二、三級公司探索職業經理人制度。收入分配改革進一步深化。改革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推動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完善市場化企業薪酬分配制度,99%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建立了明確的工資效益聯動機制,60戶控股上市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11戶科技型子企業實行了分紅激勵政策。市場化用工制度逐步形成。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規范企業各類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為核心、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市場化用工制度。中央企業公開招聘制度覆蓋率達到98%,勞動合同應簽盡簽率達到100%。
三、 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提升了資源配置效率。
先后完成18組34家中央企業的重組,并根據發展需要新組建中國航發、中國鐵塔,中央企業戶數調整至98戶,國有資產進一步向國防軍工、石油石化、電網發電、民航、電信等領域集中。橫向合并提升了影響力。寶鋼武鋼重組后,粗鋼產量位居世界第二,高端碳鋼產品具備與韓國浦項和日本新日鐵住金競爭的實力。中國北車、南車合并成中國中車后,經營規模穩居全球軌道交通裝備行業第一。縱向整合發揮了協同效應。中國國電與神華集團重組,實現煤電一體化運營,利于化解煤電頂牛矛盾。專業化整合優化了資源配置。支持中央企業以優勢龍頭企業和上市公司為平臺,通過股權合作、資產置換等方式整合同質化業務,優化資源配置。整合三大電信鐵塔資源,組建鐵塔公司,減少鐵塔重復建設56.8萬座,節約投資1003億元,節約土地2.77萬畝。整合中央航空企業航材資源,成立航材保障共享平臺。剝離非主業提高了產業集中度。堅定不移突出主業、做強主業,推動各類資源向主業集中。國投將煤炭業務劃轉中煤集團、將航運板塊劃轉中國遠洋海運,中航工業將房地產業務劃轉保利集團,中國國新將氟化工業劃轉中國化工,核心業務的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斷增強。
四、 推進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夯實了發展后勁。
推動中央企業提升管理水平、開拓市場空間、促進“雙創”工作,著力改善供給結構、擴大有效需求,打好提質增效攻堅戰。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中央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建設國家級研發機構和協同創新平臺,中央企業研發經費占全國研發經費的1/4,成立規模1500億元的創新引導基金,帶動創新基金超過200支,總規模超過6000億元。中央企業搭建“雙創”平臺518個,實體孵化器170個,科技產業園區86個。抓好成本控制。推動中央企業聚焦可控費用壓降,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壓減非生產性支出,大力挖潛增效。2017年1-9月,中央企業三項費用支出低于收入增速8.2個百分點。多措并舉降杠桿。建立更加嚴格的分行業資產負債率警戒線,指導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引入戰略投資者等工作。今年以來,中央企業資本結構持續優化,資產負債率下降0.2個百分點,債務風險進一步降低。穩妥開展國際化經營。規范境外投資審批程序,明確投資負面清單,穩步實施“走出去”戰略,國際化經營水平明顯提升。中央企業投資設立境外單位9112戶,資產超過6萬億,分布在全球185個國家和地區。
五、 切實強化國資監管,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貫徹以管資本為主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要求,做強國資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系統性,織密國有資產“安全網”,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有力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以管資本為主加快轉變監管職能。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全面清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推進國資委職能轉變和機構調整,取消、下放、授權43項監管事項。健全國資監管制度體系。2015年至今,國資委共出臺旨在強化監管的制度文件27件,去年以來先后出臺了《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等一批重要文件,為實現科學有效監管提供了堅實制度保障。構建監督工作完整閉環。國資委專門新設三個監督局,增加監督專門力量,與監事會、業務廳局“一前一后”相互配合,形成發現問題、分類處置、督促整改、責任追究的監督工作閉環。通過打造監督工作的領導決策、協調處置、監督報告“三個平臺”,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協同,提升監督效能。加大重點環節監管力度。進一步強化對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產權交易、投資并購、物資采購和招投標等重點領域的監管,不斷強化境外國有資產監管。
六、 全面從嚴加強黨的建設,為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黨委(黨組)高度重視全國國企黨建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把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來抓,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采取扎實有效措施,大力推動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嚴起來、實起來、強起來。黨的領導全面加強。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四個意識”進一步增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一步嚴明,搞好國有企業的信心決心更加堅定。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98家中央企業全部完成黨建要求進章程,全部實現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一肩挑”。堅持把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企業重大決策的前置程序,從運行機制上保證黨組織意圖在重大決策中得到體現和加強,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充分發揮。黨的建設成效顯著。落實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強化黨建工作考核評價,實施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向國資委黨委報告年度黨建工作、黨委(黨組)負責人向國資委黨委作黨建工作述職制度,管黨治黨責任進一步壓實,黨建工作逐步從“軟指標”變為“硬約束”。進一步健全黨建工作機構、加強黨務工作力量,目前中央企業集團專職黨委(黨組)副書記已實現“應配盡配”,基層黨組織黨務工作力量配備不足問題得到切實解決。企業領導人員選拔管理不斷從嚴。嚴格按照“對黨忠誠、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20字標準,選好配強企業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從嚴監督管理企業領導人員,黨的十八大以來,先后對中央企業抓黨建不力、重大資產損失有責、工作不在狀態或存在突出問題的20名正職、47名副職進行了組織調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推進。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中央企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實現中央企業巡視全覆蓋,推動中央企業內部巡視巡察工作,有效發揮從嚴治黨的利劍作用。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中央企業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嚴肅問責,對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案件的相關責任人堅決查處,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逐步形成。
中央企業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有力促進了結構優化、轉型升級,給企業發展提供了強勁動能,大力提升了企業發展質量和效益。下一步,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將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 中央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