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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網約車門檻可提振競爭活力
從一些行業的發展經驗看,如果門檻定得過高,管得過于細,行業發展往往容易陷入困境;那些管理相對寬松且守法經營的行業,往往能做大做強
福建省泉州市交通委9月18日發布了《關于印發調整完善泉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降低了對網約車準入車型方面的要求。此前,蘭州市也發布了修改后的網約車管理實施細則,放寬了網約車準入標準,舊細則要求車價為14萬元以上,新細則要求為主流出租車價格1.5倍,還刪除了網約車司機需獲得當地居住證1年以上的條款,只要求獲得當地居住證。
在7月下旬,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解讀《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時表示,將通過調整政策法規,促進分享經濟發展。交通部有關負責人也表示,三四線中小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務保障能力客觀上還比較薄弱,網約車規模上可能會比特大城市、大城市要放得更寬一些。可見,泉州市、蘭州市等地放松網約車準入門檻,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思路,能夠提振市場競爭活力,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此前各地公布的網約車細則,都對網約車車型和司機提出了具體要求,諸如“京人京車”、“滬人滬牌”、車軸距、排氣量、車價、報廢里程、使用年限等,網約車門檻大幅提高。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后,要么大批網約車司機退出,要么只能轉為“黑車”,網約車數量大幅下降,“打車難、打車貴”的現象重現,市民對此抱怨甚多。
傳統出租車行業執行的是特許經營制度,各地對出租車牌照數量嚴格控制,衍生出很多弊病,也催生了一批坐享牌照資源的利益壟斷者。網約車借助互聯網技術,自主調節運營數量,契合城市交通出行規律,如果管理運用得當,無疑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市民出行難題。網約車的出現,改變了出租車行業的傳統生態環境,對市場資源會重新配置,因此應處理好與傳統出租汽車的關系,處理好安全運營的問題。
從一些行業的發展經驗看,如果門檻定得過高,管得過于細,行業發展往往容易陷入困境;那些管理相對寬松且守法經營的行業,往往能做大做強。對于網約車這種新業態,地方管理部門不應限制得過于死板,進而使自身淪為阻礙技術進步、社會發展的“攔路虎”。應在尊重市場競爭規則的基礎上,設立負面清單,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從實踐看,網約車是移動互聯網與信息技術、出租車行業融合的新業態,創造了靈活就業模式,賦予更多人從事出租車行業的機會,可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數據顯示,2016年滴滴出行平臺為全社會創造了就業機會,其中238.4萬人來自去產能行業流出的勞動力,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出了重要貢獻。(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華 挺)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網約車 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