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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雄文:高校依法治校機制仍有錯位現象
編者按
為摸清高校依法治校現狀,推進依法治校機制創新,從今年七月上旬開始,作者及其團隊利用相關活動及網站,以實地考察與問卷作答相結合的方式對北京、上海、江蘇、廣東、陜西、湖北、湖南等20個省市40所高校,其中“211工程”“985工程”大學20所,普通本科院校20所進行了調查,調查內容集中在“權力配置”“學術保護”“評價認可”“權力監督”“權益救濟”等方面。可以說,調查分析的結果,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前高校依法治校機制的現狀,為推進依法治校機制創新,建設現代大學制度提供了對策參考,特與讀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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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機制中的錯位現象
調查表明,自黨的十八大以來,高校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了明顯創新和提高,依法治校正在全面推進,成效顯著。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學校治理體制機制仍然存在一些問題,表明創新治校機制的任務仍然繁重。這些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權力配置機制有些錯位。學校管理權力主要包括決策權、行政權、執行權、學術權、民主參與權、監督權等。依法治校的關鍵是合理配置權力和有效制衡權力。在“學校權力配置機制為何錯位”問題上,調查中有95.3%的管理人員、98.7%的教師、96.8%的學生認為權力配置規定措辭模糊、籠統,定位不清晰,職能交叉,權責不清,監督乏力;行政權力強化,學術權力弱化;各種權力之間的法律法規界定不是很清晰,相互之間容易發生錯位。
二是學術保障機制有些錯位。學校學術評價、管理必須以堅持“學術性”為前提,尊重學術,維護學術自由,保障學術自由獨立價值。然而,在“學校學術自由保障機制為何錯位”問題上,調查中有95.6%的管理人員、97.7%的教師、96.7%的學生認為學校缺乏切實有效機制尊重和保障學術自由;學校內部規章制度很少涉及保障學術自由。導致各種學術以外力量對教學和科研施加了一些直接或間接影響,偏離應有價值取向;有的還打著繁榮學術的旗號卻使學術異化為非學術或反學術的東西。
三是師生權益救濟機制有些錯位。在“師生權益救濟機制為何錯位”問題上,調查中有96.2%的管理人員、96.8%的教師、95.9%的學生認為對原有校規校紀要組織專人進行認真清理和審查,并將清理審查情況在校園網上公告或以學校文件形式予以通告;管理就是服務,要服務好師生就要尊重和保障師生權益,當師生權益受到侵害時就要依法依規予以保護;有的學校雖然設立了教師、學生申訴、仲裁機構,但當師生權益發生損害時,很難得到有效保障和救濟,如教師的知識權保護、學生的學位證書發放等問題尤為突出。
四是學??己嗽u價機制有些錯位。目前,學校在人事管理和學術評價方面多是采取“一刀切”政策。在“評價和認可機制為何有些錯位”問題上,調查中有95.3%的管理人員、97.4%的教師、95.9%的學生認為學校治理機制借鑒和移植外來的做法較多,有些游離于現實。有關評價和認可工作業績、學術水平缺乏科學標準和公正機制;認可、評價學生不是看品行、增進知識和技能、理智和判斷力,而是過重看應試分數和夸夸其談表象,誤認為畢業脫離本土,看不起基層、農村第一線才是有出息;人事管理和學術評價沒有根據人才專長和職責特點進行分類,缺乏競爭,缺少流動,活力不足,管理體制和用人機制比較僵化,成為制約學校發展的瓶頸;很多學校把發表SCI論文當作科學技術和研究水平的唯一評價標準也是有失公允。
五是監督機制有些錯位。制度化的監督機制是依法治校的根本保障。在“監督機制為何有些錯位”問題上,調查中有97.2%的管理人員、98.6%的教師、97.5%的學生認為學校紀檢監督機關作為學校黨政監督部門,與學校黨委、行政的關系是一種隸屬關系,他們既要受制于學校黨政領導,又要求不考慮個人利益,憑黨性去“碰硬”,監督學校黨政班子。這種“既治于人,又要治人”的機制本身就有缺陷,客觀上存在對同級黨政班子“不敢監督、不便監督”的尷尬;現行高校體制大多是“以塊為主”的管理,紀檢監督部門對本單位的各種違紀違法現象查處核實很困難,要求他們無所顧忌地開展監督工作是有困難的事。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周雄文 高校依法治校機制 錯位現象 學術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