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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蘇丹維和事件和馬里“血案”不一樣
如果說馬里“5.31”血案尚可算“冤有頭、債有主”,那么“7.10”事件由南蘇丹內訌引發則更顯麻煩,我們需充分認識到海外維和的復雜性,避免更多遺憾的發生。
當地時間7月10日,南蘇丹首都朱巴街頭再度爆發激烈武裝沖突,致使正在執行難民營警戒任務的中國維和士兵2人犧牲、5人受傷,當天負傷的各國維和士兵多達12人。
南蘇丹共和國是聯合國承認的主權國家中最年輕的一個:在結束了蘇丹內戰后,根據《內羅畢協議》舉行全民公決,99.9%的選民投票支持南蘇丹獨立,并得到聯合國和蘇丹喀土穆政府的承認,于2011年7月9日正式獨立。由第一大民族努爾族的基爾任總統,第二大民族丁卡族的馬查爾任副總統。
獨立后,基爾和馬查爾,以及兩人所分別代表的部族、軍事勢力集團間矛盾日趨尖銳,并最終在2013年撕破臉皮,雙方從口舌相爭轉而兵戎相見。在聯合國、非盟調節下,雙方于2015年8月簽署和平協議,規定雙方停火、兩派武裝合并為新的政府軍,實現政治和解。
今年4月基爾恢復馬查爾副總統職位,雙方組建了民族團結政府,但彼此間根深蒂固的矛盾令軍事層面的和解阻力重重。7月8日,兩派武裝在朱巴機場、托姆平區等處動用重武器激烈交火。截至目前,已造成包括平民在內300多人死亡,數以萬計的居民逃離,許多人擠進早已人滿為患的難民營——難民營受到聯合國保護,比街頭要安全得多。而這也是該起事件發生的背景。
此次炮擊事件和同樣造成中國維和士兵傷亡的馬里“5.31”血案在性質上有很大不同。
馬里“5.31”血案系恐怖組織有預謀、有意識地蓄意襲擊藍盔兵營地,其攻擊目標就是維和部隊本身;而此次南蘇丹“7.10”事件中,沖突雙方雖然大打出手,但均標榜“尊重聯合國維和行動”,指責對方是“破壞和平協議的罪魁禍首”。沖突雙方互為彼此的攻擊目標,而平民和維和士兵則是被無辜殃及的池魚,并為此付出了血的代價。
在當今時代,維和是一種復雜而特殊的軍事行動。維和部隊及其軍人,一方面要維護當地和平和社會治安,保護平民和重要目標安全,另一方面,他們的使命是維護和平而非“打出和平”,其武器裝備和動用武力等受到諸多限制。如果說,“5.31”血案尚可算“冤有頭、債有主”,那么此次“7.10”事件因為沖突發生在對立武裝之間,維和部隊的使命不是“打架”,而是“勸架”,則更顯麻煩。
隨著中國海外利益的不斷拓展和更加積極地參與國際維和事務,中國維和人員今后勢必遭逢更多、更微妙的危險,這需要充分認識到海外維和的特殊性、復雜性,并有所準備,避免更多遺憾的發生。
□陶短房(學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南蘇丹維和事件 馬里“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