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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災面前,“從嚴問責”也是正能量
防汛期間,安徽、湖南、湖北等省份紀委均緊急出動,在救災一線出臺嚴令、開展督查。到目前為止,湖北、湖南已有15名官員因防汛不力受到警告、通報批評等處分,這些官員涉及供水、黨委、科技、扶貧等部門,其中一人被行政免職。
當受災民眾轉徙于溝壑之間,凄苦而無助之時;當子弟兵們“大腳”、“啃饅頭”的感人圖片刷屏之際,竟然還有官員或畏縮不前,幾經指揮部嚴厲訓誡才趕赴現場,或私自離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這樣的官員被有關部門火線問責,一點兒都不冤。
以湖北團風縣科技局、扶貧辦、郵政局等單位的8名班子成員為例,洪水已經迫在眉睫,而這些領導干部卻不在崗,若非縣紀委突擊檢查,一旦有事,必然會出現信息不暢、組織不力等問題,從而給民眾造成更大的災難。對這些失職、瀆職官員的問責,本身就是對公共利益的負責。
大災驟至,搶險救災固然是首當其沖的急務、要務,政府機構、公職人員理應凝神靜氣,全力以赴。但這并不妨礙有關部門采取強力措施,嚴格救災紀律,明確官員責任,懲處那些失責、失職的人員,以嚴肅問責倒逼責任全面落實,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這是因為,褒揚那些臨危不懼、奮力救人的人和事,自然可以迅速激發社會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同心同德,戮力抗洪;而“懲惡”則可以迅速糾偏、糾錯,消除某些官員的僥幸心理,扭轉懶政、怠政等種種不作為情形,確保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目標的實現。那種動輒認為在此時揭露問題、糾正錯誤的做法是“不合時宜”的,才是真正的不合時宜。
更何況,政府部門是抗洪搶險的責任主體,政府公職人員的表現直接關系到救災的成敗。此時,對其中個別失職、瀆職人員的問責,非但不會影響政府及公職人員的形象,恰恰彰顯了政府抗洪搶險的決心,傳遞給社會一種積極的信號。
即便從公共治理的角度來看,火線問責、失責必問也是凝聚社會共識、激發動力的重要方式。越是災情危急,越應該直面問題,嚴格問責。這種“即時正義”,往往可以極大消弭民眾的不滿與怨憤,將全社會的意志都統一起來,眾志成城,全力抗洪。
而鑒于任何一場天災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人禍的成分,封堵大堤的漏洞與嚴查責任的漏洞同樣重要。從這個角度上講,當前這15名官員因防汛不力而被處分,或許只是一個開始。就在7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岳陽連夜主持召開部分省份防汛工作會議時就強調,對不服從調度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因工作不到位、組織不得力造成堤防缺口、水庫垮壩和重大人員傷亡的,要依法嚴肅問責。
在災難面前,鼓勁兒、贊美奮不顧身的行為是一種正能量,而強化責任、從嚴問責同樣也是一種正能量。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洪災 防汛 官員 問責 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