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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只有在深圳郊區才能騎電動車?
據羊城晚報消息,日前,深圳交警召開發布會,發布“互聯網+交管業務再升級”行業解決方案。其中提到,深圳有望實施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制度,公共交通不發達區域可上路行駛,前提是車主要購買保險,并佩戴安全帽,經網上學習培訓合格后方可上路。該方案最終是否實施,要等候省的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后,再按照省的注冊登記要求進行。
目前無法確切知道電動自行車只能在“公共交通不發達區域可上路行駛”的規定是省里統一規定還是深圳的自行決定,但這都不影響其是對電動自行車路權的歧視和部分剝奪的事實。
無論機動車、非機動車,還是行人,在公共道路上,都應該各有其道,“各行其是”,公共道路不應該只是機動車的天下。但是這些年來,因為汽車的迅速普及,無論是城市或鄉村,交通都發生了巨大變化,馬路越修越好,越修越多。但卻也因此,有的城市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屢屢被侵占、被縮水。在路權的公平分配上,非機動車道一直處于弱勢和不利境地。
這個不利的處境也包括一直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時速、載重、自重、裝備等的嚴格限制,而且這些限制條件,并不因社會的變化而變化。比如現在的互聯網經濟業務十分活躍,使得很多O2O業務暴增,如送餐、快遞等,對電動自行車需求也隨之大增。倘若缺少這一塊運輸服務,或是其運轉不順,勢必影響互聯網經濟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電動自行車作為運輸工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對電動自行車等監管,不能只看到其亂象,還應有更大的格局、視野與眼光。
可惜的是,現實中一些地方還進行嚴厲的“禁摩限電”行動,不少城市的電動自行車或是三輪摩托車早已被取締,零星的電動自行車只能與交警玩貓與老鼠的游戲??爝f等特殊專用電動三輪車的技術要求幾經討論,也沒有較大程度的放開。
現在,我們終于欣喜地看到,廣東省的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管理規定將要正式實施,深圳這個對電動自行車痛下殺手的城市,也將給電動自行車一線生機,歸還其路權。這是一個進步。
但電動自行車的路權不能只是包括公共交通不發達區域,也應包括公共交通發達區域。既然電動自行車已經實現了注冊登記,車主也按要求購買保險,佩戴安全帽,并經網上學習培訓合格,就應允許其在所有區域行駛,不管是公共交通發達的還是不發達的。難道只有在深圳郊區才能騎電動車?
更何況,如果將“公共交通不發達區域可上路行駛”作為電動自行車上路的條件,那何謂“公共交通不發達區域”,誰來界定“公共交通不發達區域”呢?有此一條“最終解釋權”的模糊規定,不僅容易引發執行上的混亂,甚至架空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管理規定,而且還可能給執法者尋租空間,滋生腐敗。
總之,建議深圳市還是將這一條規定拿掉為好,如此于情于理才能說得過去。
□廖保平(媒體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深圳 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 公共交通不發達區域 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