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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下屬違紀連帶自己”喊冤,純屬狡辯
去年5月,遼寧省紀委在調查鞍山市總工會套取培訓費分發給單位干部的違紀問題并要追究一把手責任時,時任鞍山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韓文彬以“我不清楚,班子沒溝通,錢我也沒拿”為由為自己辯解,并覺得自己“特冤”、“點兒賊背”。(《中國紀檢監察報》4月18日)
每名黨員干部都有與之對應的工作職責,分管工作不同職責當然也不一樣,做為單位“一把手”其職責首先就是管理好各副職,管理好自己的下屬,讓他們各司其職,抓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下屬在工作方面出現違規操作等問題,“一把手”是難辭其咎的,這也就是其主體責任所在。鞍山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對套取培訓費一事為自己喊冤、覺得自己點背,明顯是狡辯,下屬違紀自己怎會脫得了干系?
一把手是單位或部門的“掌權人”,是第一責任人,在單位或部門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把手”是單位或部門的是核心,權力最大,同時發揮的作用與效能也最大,承擔著把握方向、謀劃全局、擔當責任、帶好隊伍的重任,其作用發揮得如何,直接影響到部門、單位的發展方向、工作實效和職工風氣。
履職盡責、失職知愧,是為官從政的重要標準。下屬失職,主要領導當然難逃其責,因為主要領導是管理者也是監督者,對下屬有指導的權力,也有監督的權力,下屬的一切行為后果,一把手都有責任。如果“一把手”對工作落實主體抓得緊、管得嚴,并且能夠正視自身的權力和責任,為班子成員及下級樹好榜樣,那么歪風邪氣便無從朔源。所以說,下屬出了問題,用“特冤”“點兒賊背”為自己辯解的領導,純屬狡辯。
當前,確實有一些人在做“老好人”、“太平官”,他們對部門和單位管理松懈,出了問題也渾然不知;也有一部分“一把手”在工作中只看到了手中的權力而忘掉了自身的責任,只負責“大筆一揮”,卻不能對具體事項做好嚴格的把控核查,以致“紕漏百出”。古人云“在其位,當謀其政”,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站在職業操守的角度上來講,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是公務員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其身份的合法性基礎;從責任的制高點上來看,領導干部履職盡責則是對黨和國家的忠誠,是對人民群眾應盡的義務。
遼寧省紀委通過對履職不力“一把手”的查處和問責,為廣大黨員干部敲響了警鐘,落實主體責任決不能單單停留在口頭上,必須付諸于具體的工作中。每名黨員干部都要把身上的擔子挑起來,發揮“主心骨”的作用,凝聚好“團隊的力量”。與此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不斷加大對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問責力度,通過有力的問責,倒逼“一把手”擔起主體責任來。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鞍山 韓文彬 下屬違紀 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