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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避免“硬制度”淪為“死規定”?
去年10月1號,家住四川眉山市的駱女士把銀行卡弄丟了,這張卡是以母親的名義開戶的。補辦時,銀行告知駱女士,需要開戶本人來辦才行。這把駱女士急壞了:母親全身癱瘓,沒有語言能力,跟父親住在山西,怎么可能回來?半年多了,她存在銀行卡里的14000多元,想了各種辦法,就是取不出來。(4月18日《華西都市報》)
補辦銀行卡事關客戶的切身利益,保障客戶的資金安全、防范金融風險需要銀行進行審慎操作。如果銀行在執行過程中不嚴格遵循程序正義,不可避免會被某些人“鉆空子”,從而給客戶帶來經濟損失,給銀行帶來聲譽損傷。就此而言,“有錢難取”是為守衛程序正義支付成本,需要老百姓多一些包容和理解。
然而,面對不近人情的“全身癱瘓本人來辦”,那種“望錢興嘆”的無奈和艱辛,難免會讓老百姓產生物質和精神上的雙重剝奪。一件明明做不到的事情,卻要求客戶做到;“全身癱瘓本人來辦”不僅讓駱女士遭遇“有錢難取”的物質損失,也讓她承受了精神上的痛苦與傷害。
作為一種公共規則,“補辦銀行卡本人來辦”要求所有社會成員一視同仁;只不過,不同的客戶在身體素質、健康狀況上存在著顯著的差異,要求失能老人親自到銀行補辦銀行卡,顯然是強人所難——對制度剛性的過度追求,不可避免會對人性的溫暖造成損傷,甚至會演變為一種麻木和冷漠。
“全身癱瘓本人來辦”說到底,就是規則缺乏“異質思維”,對特殊情形進行了選擇性忽略和漠視,導致一些人的利益訴求處于一種邊緣地帶。德國學者漢娜?阿倫特認為,每個人都順從命令,并為服從命令找到借口來為自己開脫,看似平庸無奇的惡,卻是現代社會危險的惡行。“庸常之惡”不斷加重,人性淪陷也就越來越走向深淵。
不論是“盜木免罰”,還是“偷雞免刑”,抑或對“偷電腦送子”網開一面,都生動地說明:在堅守程序正義的基礎上,對一些弱勢群體和特殊情形給予適當的傾斜,并不會為規則“減分”,反而會增強規則的使用價值,讓規則更有人性溫度和社會溫情。只有在制度設計上更合理一些,在細節上考慮更周全一些,打破“一刀切”的生硬與死板,才能避免“硬制度”淪為“死規定”。
對于本人不能親自來辦理的銀行業務,能否在確定信息真實的基礎上,以一種更加便利、更加人性化的手段來“解鎖”?既保護客戶資金安全、防范金融風險,又切實地便民、利民,需要銀行對規則多一些有溫度的執行。對于銀行來說, 此舉雖然會加重運營成本,卻贏得了客戶的尊重、信任和社會認同。(楊朝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銀行 不卡 本人 “全身癱瘓本人來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