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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特點 創新形式 完善機制
努力提高民主監督的水平和成效
二、 創新形式,搭建民主監督有效載體
加強民主監督,不僅要堅持與政治協商、參政議政的有機融合,體現三項職能的統一性,更要注重民主監督的特殊性,做到統一性、特殊性“兩手抓”,探索創新民主監督形式,搭建民主監督有效載體,強化民主監督職能。
開展民主評議。在總結多年來針對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工作作風、專項工作等開展民主評議工作經驗基礎上,長春市政協連續三年圍繞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養老服務、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作開展了系列民主評議,得到黨政部門的高度重視,切實做到認識、保障、配合、整改“四到位”,發揮了很好的監督促進作用。與群眾監督相結合。堅持把擴大民意基礎作為強化民主監督的重要環節,把民主監督與協助黨委、政府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一是密切聯系群眾。開展政協委員深入基層聯系群眾活動,以委員活動小組為載體深入社區,聽群眾“心里話”,看百姓“身邊事”,并在社區建立了政協社情民意征集站,設立了政協委員信箱,使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得到及時反映和解決。二是擴大群眾參與。通過邀請市民代表參與問卷調查、座談,旁聽政協常委會、民主評議大會并在評議大會上發言等形式,使政協的民主監督讓群眾看得見、摸得著、進得來、用得上。三是拓寬民意渠道。在市政協門戶網站開設“市民建言”專欄,定期梳理、及時反映。政協全體會議設立網絡新聞中心,使會議“公開、透明”。會議期間舉行的市長網上接待活動,把社情民意“端口”延伸到廣大群眾當中,使各界群眾能夠借助網絡平臺反映情況、解決問題。
與法律監督相結合。一是對每年納入市人大立法計劃的地方性法規進行立法協商。長春市政協與有關方面共同研究制定了立法協商組織辦法(試行),對協商的主要內容、組織領導、工作分工、基本形式作出詳細規定。近五年來,已對《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水資源管理條例》等17部地方法規進行協商,實現了常態化、規范化,在開展立法監督上取得實質性進展。二是推薦委員擔任司法機關和相關行業特約監督員。通過行風評議、專項檢查、案件陪審、咨詢聽證等形式履行監督職責。
與輿論監督相結合。加強與新聞媒體合作,提高民主監督的影響力。長春市政協與市電視臺合作開辦了“政協論壇”電視專欄,累計播出300余期,延伸了民主監督的觸角。與長春日報合作開辦了“提案追蹤”專欄,把部分提案的內容、辦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擴大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增強提案監督的實效。幾年來,圍繞破解百姓看病難、加強耕地保護、食品安全等提案辦理及時跟蹤報道,強化了提案監督效力。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民主監督 監督 政協 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