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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監督寓于政協提案建議跟蹤落實中
■以提案建議為載體,通過提案中的批評和意見、辦理中的督促落實和辦理后的跟蹤視察調研等,實現經常性監督,加大了民主監督力度,強化了民主監督效果。
■探索建立政協提案建議“提”、“辦”雙方雙向民主評議制度,在總結提煉雙向民主評議工作的經驗做法基礎上,制定出一系列的工作制度、措施和辦法,對評議議題提出、目的、內容、范圍、形式、運行程序、信息反饋作出規定,提高民主評議工作的規范化水平,達到雙向民主監督的目的。
政協提案建議既是提案建議者貢獻才智、發揮專長的一個重要載體,也是履行民主監督的好形式、好渠道。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0周年大會重要講話中指出“要積極探索和完善民主監督機制,暢通民主監督渠道,建立健全制度,寓民主監督于政協委員提案、進行視察、參與工作檢查等活動之中,提高民主監督質量和成效。”如何將民主監督寓于提案建議跟蹤落實中,是一個值得關注和深入思考的理論課題和實踐課題。青島市政協在實踐探索中體會到,發揮人民政協聯系廣泛、位置超脫、渠道暢通的優勢,以提案建議為載體,通過提案中的批評和意見、辦理中的督促落實和辦理后的跟蹤視察調研等,實現經常性監督,加大了民主監督力度,強化了民主監督效果,也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政治協商參政議政職能,以推動科學發展,促進和諧穩定。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提案 民主監督 建議 政協 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