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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監督寓于政協提案建議跟蹤落實中
民主監督寓于提案建議
跟蹤落實中的實現方式
寓民主監督于提案建議的跟蹤落實中,要充分運用已有的民主監督形式,同時,根據民主政治建設和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需要,積極探索創新民主監督形式和方法,不斷提高民主監督的質量和成效。
一是在分層督辦提案建議落實中實現民主監督。通過把提案建議具體劃分為重點提案建議、專題提案建議、重要提案建議、承辦單位確定的重點提案建議和一般提案建議等類型,以分層有序的辦理來落實委員意見建議,達到民主監督的效果。
二是在委員視察調研提案建議落實中實現民主監督。把視察調研貫穿于提案建議工作的全過程,特別是提案建議被黨政部門采納后,通過開展委員視察等活動,促使提案建議辦理部門及時落實。同時,針對有些建議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實行跟蹤視察調研,從而在更深層次上對調研成果進行強化。
三是在民主評議提案建議落實中實現民主監督。民主評議是最能體現政協特色的一種有效民主監督形式。開展“提”、“辦”雙方雙向民主評議,通過對提案辦理情況和委員提案質量進行雙向民主評議,提高提案辦理質量和委員提案質量,實現雙向監督。四是在提案再辦理過程中實現民主監督。通過對辦理落實不夠好和落實條件成熟的提案實現“二次辦理”,更好地落實提案,這是政府自我督查和政協民主監督的結合。如,青島市政協與市政府有關部門探索開展的提案“二次辦理”,取得很好的成效。
五是委員民主監督組(團)對提案建議的落實進行民主監督。青島市政協探索建立了委員民主監督團,更好地發揮特約監督員的合力,提高了監督實效。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提案 民主監督 建議 政協 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