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將“雙創”融入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走向現代化的意義。【詳細】
我國建立了完整的非遺四級目錄體系,列入名錄的少數民族項目是其代表性優秀文化藝術的高度凝練與具體體現。【詳細】
持續推進非遺與旅游融合發展,整合現有制作加工作坊、非遺傳習所、非遺展示基地資源,推進傳統文化資源、文化元素向旅游產品轉化。【詳細】
在旅游文化展示中正確處理好中華民族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的關系,以中華民族文化為主干,各民族文化為枝葉,形成豐富多彩的旅游文化。【詳細】
在增強中華文化認同基礎上,促進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鑒和創新發展,促進各民族文化藝術創造性轉化和創新型發展。 [詳細]
我國少數民族口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目前已經進入到冷靜保護與理性傳承并舉、通過傳承強化保護、通過保護守正創新的新階段。[詳細]
改革開放以來,文化產業的發展,尤其在旅游和民間藝術等領域展現出強大優勢。從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的要求看,還有許多工作要做。[詳細]
支持和引導少數民族地區把旅游品質與文化品位結合起來,推動深度融合、有機融入。[詳細]
面向基層、面向大眾,充分調動民族地區積極性,向各族群眾提供優秀文化產品。[詳細]
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加大保護支持力度,在切塊下達資金時向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同時鼓勵民間設立與民族文化藝術保護相關的基金,爭取社會各界支持。[詳細]
下一步,將推進分類施策,保護好傳承好少數民族優秀文化,凝聚起“中華民族一家親 同心共筑中國夢”的強大力量。[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