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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研究員王希恩:有取有舍 分類施策 做好民族地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文化產業的發展,尤其在旅游和民間藝術等領域展現出強大優勢。從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的要求看,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傳統文化不等于優秀文化,具有良莠兼有的兩面性。這些傳統文化的性質、價值和存留狀態很不一樣,各地方的認識和對待差異大,應從國家層面給予高度重視,作出統籌安排。建議樹立鑒別的正確標準,用馬克思主義的文化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衡量和判斷,給予認真辨析、區別對待,做到有取有舍,分類施策。
一、 對于已被列入或將被列入的世界和國家各級各類文化遺產,真正代表各民族優秀品質、智慧和創造的文化,將其作為中華文化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影視、歌舞、文學、建筑、服飾、體育、民間藝術等方式給予積極展現,并支持和要求民族地區更多承擔起保護傳承的責任。
二、 對于有歷史意義但已沒有使用價值和傳承條件的文化,加大投入對這些中華文化珍貴基因進行搶救性記錄和保存,利用有效手段妥善保存在圖書館、博物館等國家和地方文化設施之中。
三、 對于與社會主義現代文明相悖的文化,要有丟棄的自覺和勇氣,切不可在強調傳統特色的同時形成文化上的保守主義。
對待傳統文化,我們應立足實際,勇于創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弘揚和保護各民族傳統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陳出新,努力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這種“轉化”和“發展”既包括內容,也包括形式,應當從當地歷史和自然資源中提煉。
對待傳統文化,我們應尊重規律,鼓勵交融。大多數民族地區都是多民族雜居,傳統文化也具有多民族性,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多民族文化共生交融的地方文化。民族地區的文化交融是一個持續的歷史過程,要辯證看待傳統和現代的關系,以開放的胸襟和包容的接納,做到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欣賞,共同推進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和弘揚。
編輯: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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