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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會長高燕:
加強涉外仲裁人才隊伍建設
我談一下對加強涉外仲裁人才隊伍建設的認識:
一、 涉外仲裁人才隊伍與市場需求不匹配。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生產要素進一步在世界范圍流動,國際商事爭端逐年增多,國際仲裁市場需求日益趨漲。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形成約5萬人的仲裁從業隊伍,但與龐大的市場需求相比,依然面臨“雙缺”狀態:既缺少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強的專業人才,又缺乏擁有扎實外語功底、過硬法律背景和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國際仲裁領域一錘定音式人才更加匱乏。人才匱乏是案件流失境外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打造國際商事仲裁目的地,加強仲裁人才隊伍建設刻不容緩。
二、 仲裁人才隊伍建設受三大因素制約。近年來,我國仲裁事業獲得了較快發展,但與其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要求相比,人才隊伍建設仍受培養渠道不系統、體制機制不健全、法治環境不完善等因素制約。
三、 繼續深化改革,破解人才匱乏難題。短期來看急事先辦,商務部、貿促會等部門繼續向投資爭端解決國際中心、國際商會仲裁院等機構輸送人才;依托貿仲委等國際化程度高的仲裁機構開展高端培訓;良性引導企業選擇中國機構和專家;由商務部、貿促會等實務部門與高校聯合打造頂級智庫;加強國際法一級學科建設,開設仲裁、國際貿易等交叉課程,通過供給側改革培養人才。中期來看夯實隊伍,按照中央頂層設計,發揮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新平臺作用;加快建立知識產權專門仲裁機構;抓好貿仲委、海仲委等領頭羊,打造國際品牌;發揮貿促會駐外代表處非外交身份優勢,加大人員交流力度,以國際化平臺歷練隊伍。長期來看久久為功,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高度出發,加強統籌規劃,可由依法治國辦牽頭抓總,繼續推動仲裁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推動仲裁法修改等法律法規配套工作;加大市場開放力度,在自貿區引入境外仲裁機構;進一步加大司法支持力度,破解執行難題,以完善的仲裁制度環境吸引人才。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仲裁 加強 仲裁人 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