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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作網絡議政討論和相關調研情況綜述:
將建設高素質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部署予以全面推進
此次雙周協商座談會是在特殊時期組織召開,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及時調整工作方案,采用征集書面材料、召開視頻會議、個別聽取意見建議、提前開通網絡議政群等方式,為委員建言資政做好服務。線下,共收集到7大類68份20余萬字的材料;線上,34個界別122名委員提出476條共8萬余字的意見建議,各有關部門也為我們籌備開好這次會議提供了有力支持。
黨的十八大以來,涉外法治工作快速發展,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在維護我國公民和企業海外權益、促進對外開放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呈現隊伍“小”、人才“少”、分布“散”、市場“亂”的特點。
調研中,委員們反映,這些問題背后深層次的原因主要是:對于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對我國參與國際治理體系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缺乏國家層面的統籌體制,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的培養、管理、使用等各個環節存在體制機制障礙。
委員們認為,應當從國家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性,明確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是我國參與國際治理體系的重要戰略資源,將其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部署予以全面推進。建議黨中央針對加強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出臺專門文件,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 明確建立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司法部)牽頭,中組部、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貿促會等部門參與的涉外法治人才建設領導小組,統籌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 建立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的資源統籌、部門協作、信息共享的工作機制。
三、 深化涉外法治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建立涉外法律工作職業共同體,探索打通涉外法律服務行業與政府機構、高校之間的職業壁壘。
四、 根據實際需要,從涉外律師、政府涉外法治干部、國際組織人才、專家學者等方面,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工作體系化建設水平。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涉外 法律服務 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