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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等:行動!以法治之劍斬斷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2月11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明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
2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于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2月18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這些都是在以法治之劍斬斷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地球家園的重要成員。保護和善待野生動物,既是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應有之義,也是我們必須作出的現(xiàn)實選擇。當前正在全方位開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盡管中間宿主還未完全確定,但和2003年的SARS一樣,這次疫情的病毒來源也指向野生動物。
然而,戰(zhàn)“疫”之時,非法捕殺、交易野生動物依然猖獗。相關報道顯示,1月23日至2月11日期間,各地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野生動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打擊違法犯罪人員690人,收繳野生動物38190頭(只)、野生動物制品2347公斤。這背后,除了消費市場的利益驅動、不文明的“野味飲食文化”外,相關法律不完善及缺位也是不法分子甘冒大不韙、鋌而走險的重要原因。
制定針對性更強的法律,是治理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泛濫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此次福建省推出的15條決定劃出了“硬杠杠”,專門就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范圍、相關違法行為、有關部門職責和法律責任都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監(jiān)管覆蓋“野味產(chǎn)業(yè)”全鏈條,同時,通過實施聯(lián)合懲戒,將違法信息納入信用“黑名單”等措施,讓沒有節(jié)制的“野味消費”成為“過去式”。
沒有需求,就沒有供給;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明確針對消費野生動物立法,就等于扎緊了需求側的口子,是剎住非法捕殺、交易野生動物的有力之舉。我們期待,像福建、廣東這樣針對野生動物保護的“善法”能夠多起來,真正密織法網(wǎng),讓濫食野味的人無處下“嘴”。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野生動物 濫食 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