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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立濤 段茜:破解學校“手機困局”
作者:盧立濤系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副教授 盧立濤,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在讀研究生 段茜
今年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建議,禁止智能手機進校園,引發社會熱議與思考。在科技創新已深度融入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今天,立法“禁止手機進課堂”有其一定的迫切性、合理性以及必要性。
中小學生處于自制力較差、分辨力較弱的階段,不少學生深陷于手機強大的種種娛樂功能中不可自拔,對手機產生了嚴重的依賴。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濫用,不僅會擾亂課堂秩序,降低課堂聽講注意力和效果,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成績,而且,醫學、心理學、腦科學等領域的研究證明,過度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會嚴重威脅中小學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鑒于此,我國當前亟須對中小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進行規范化管理,以遏制電子產品濫用的勢頭。
當前,許多學校都對規范手機使用進行了一些嘗試和探索,最普遍的做法是制定校規校紀,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然而,由于學校、學生和家長各自所處的不同立場,使得學校的手機管理成為了一場三者之間的艱難“博弈”。學校在這場“博弈”中舉步維艱,其根本原因在于學校的種種管理行為,例如收繳手機,面臨著合法性危機。部分學生和家長搬出《物權法》,指責學校無權剝奪學生對手機的使用權和擁有權。
因此,目前可行的解決辦法就是以立法手段禁止手機進入中小學課堂,給學校一個合法身份,給學校管理學生使用手機一個法律依據。有法可依,學校處理此類事件才能名正言順,減少師生間由手機引起的沖突,緩解家校矛盾。2018年9月,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就已審議通過《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全促進條例》,明確提出:“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
事實上,如何管控中小學生的手機使用,已經成為了一個國際性課題。在國外,不少國家在國家層面對中小學生的手機使用進行了明確規定,法國同樣采取了立法的形式。2018年,法國國民議會表決通過了關于禁止幼兒園、小學和初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法案。意大利和英國等國雖未正式立法,但也通過教育行政部門頒布了全國禁令,禁止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課堂。在韓國,絕大多數中小學都配備了手機存放柜,形成了“晨會上繳手機,放學時歸還”的鐵律。由是觀之,嚴格管控中小學生使用手機已成各國共識,而立法、頒布行政禁令等方式是學校管控的有力支撐。
學生手機沉迷源自成長環境的復雜影響,若僅在校園內治理,在校園外放縱,必將使學校努力功虧一簣。因此,有效落實這一手機禁令,需發揮學校主渠道作用,促進家校合作,廣泛利用社會資源,營造協調一致的良好育人環境。
學校營造依法治教的辦學環境。依法治教,才能形成良好的學校辦學秩序。法律在賦予學校管理、保管學生手機的權力的同時,也應對牽涉到學生手機上繳、管理等諸多細節問題進行明確。若管理權責不清晰、安全責任界定模糊,學校在具體落實時,必然會遭遇執行難的問題。學校也須完善管理,尋求與學生、家長、專業人士的多方合作。
家庭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家庭是孩子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也是手機使用的“重災區”。陪伴孩子,特別是控制孩子上網時間,提高孩子識別不良信息能力,是家長必須履行的義務。要讓孩子在家里少使用手機,最有效的辦法是營造健康使用手機的家庭氛圍。父母應減少在家里對手機的使用,尤其要杜絕“吃飯玩手機、睡覺玩手機”的現象;應更加關注孩子的學習和生活,加強與孩子的互動,多進行健康的家庭親子活動。此外,父母多帶孩子參加社會活動,培養孩子健康興趣愛好,豐富孩子課余生活,減輕孩子對手機的依賴。
社會營造有利的輿論環境。當今社會,互聯網對生活的介入趨勢不可阻擋,網絡信息也是學生獲取知識的來源之一。手機禁令的落實,必將遭致學生強烈反感。因此在對學生的手機使用進行嚴格管理的同時,還需借助社會力量營造健康使用手機的輿論環境,弱化學生抵制心理,緩解學校壓力。一方面,積極引導學生從碎片化、娛樂化的網絡信息海洋中掙脫出來;另一方面,深刻揭露學生濫用手機的危害,使規范學生的手機使用成為社會公眾的共識,為學校的手機管理營造強有力的輿論環境,并達成一致行動。
本文為“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2018年度學科建設綜合專項資金資助”成果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學校 學生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