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國有資產監督制度化邁出重要步伐
專家稱有利于國有資本高效配置運營,監管體系還將迎更深層次改革
我國國有資產監督制度化、規范化邁出重要步伐。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日前審議了《國務院關于2017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以下簡稱《綜合報告》)和《國務院關于2017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專項報告》(以下簡稱《金融專項報告》)。30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國有資產報告作出權威解讀表示,此次是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內容實現了全口徑、全覆蓋,涵蓋各類國有資產的“明白賬”,直觀展現了國有資產的全景圖。報告通過審議后,將按程序首次向社會公開有關內容。
據悉,提交審議的《綜合報告》顯示,2017年,全國國有企業(不含金融企業)資產總額共183.5萬億元,國有金融企業資產總額共241萬億元,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共30萬億元。《金融專項報告》顯示,2017年,扣除客觀因素后,中央國有金融企業平均保值增值率為110.8%。2013年至2017年,中央國有金融企業營業收入由4.3萬億元增至5.8萬億元,歸屬母公司凈利潤從1.2萬億元增至1.4萬億元。
上述財政部負責人介紹,總體來說,《綜合報告》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綜合報告》是國務院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二是《綜合報告》內容實現了全口徑、全覆蓋。向全國人民報告涵蓋各級各類國有資產的“明白賬”。其既包含企業國有資產、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部分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總量情況,也單列了文物資源資產情況。三是《綜合報告》既包含了實的數據,也包含活的管理情況。報告了各類資產的總量數據和多維度的結構性數據,直觀展現了國有資產的全景圖。四是《綜合報告》將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讓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更加透明。今年《綜合報告》通過審議后,將按程序首次將有關內容向社會公開。
《金融專項報告》也是全口徑報清家底“明白賬”。專項報告全面摸清了我國境內外國有金融資產“家底”,實現了中央要求的全口徑、全覆蓋。此外,展示了國有金融機構改革發展成效。報告還重點聚焦金融領域相關情況。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業內權威專家指出,披露國有資產全景圖有利于國有資產高效配置運營,標志著我國國有資產的監督制度化規范化邁向了新臺階,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機制更加完善。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資產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文宗瑜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此次通過全口徑的全覆蓋,摸清了截至2017年年底國有資產的家底及具體數額,無疑有利于我們摸清自己的家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提高國有資產的管理水平。
“從整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進程來看,建立一個全面監督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尤其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各級人大常委會、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這是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持續深入的必然要求。”文宗瑜指出,這有利于使國有資產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督促政府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同時為整個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及國有資產更好地發揮經濟社會效應提供制度保障。
從體制機制角度而言,文宗瑜指出,首個全景報告的出爐標志著我國國有資產的監督制度化規范化邁向了新臺階。“形成了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審計監督的完整體制,政府主要負責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國家審計署負責審計,人大對整個國有資產進行管理和監督,這是一個完整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可以說機制更完善了。”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指出,這是建國以來國務院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家底”,向全體人民交出一份涵蓋各級各類國有資產的“明白賬”。這也是黨的十九大后中央深改組第一份文件的落地:《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是十九大后中央深改組第一個文件,意見明確提出,國務院每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并對報告框架、報告重點、審議程序、審議重點等做出了明確的制度安排。這意味著中國國有資產歸全民所有的屬性落地,是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正式實施以來的重大進展。
李錦指出,報告制度的建立只是一個起點。更深層次的改革還需有完善的監管體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是2018年國資國企改革工作的重點。監督的目的是為了讓國有資產更好地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以及增進百姓福祉。未來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不斷推進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的規范化、程序化。記者 孫韶華 實習生 秦悅文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國有資產 報告 管理 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