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尋醫·問藥>名家健壇名家健壇
警惕!早產兒需篩查眼底
靜靜出生時體重僅1200克,被診斷為早產兒、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Ⅱ級)、新生兒肺炎、新生兒窒息(輕度)、新生兒貧血等。25天后,眼科主任醫師王康進行常規篩查時發現,患兒雙眼下方視網膜各見兩處出血斑,診斷為視網膜出血。兩周后眼科專家會診查眼底,進一步明確診斷為右眼視網膜病變。出生兩個多月后的靜靜,門診復查時被進一步確診為右眼視網膜病變Ⅱ區Ⅲ期+病變。
王康介紹,根據臨床要求,患兒必須在72小時內得到及時治療,否則會造成不可逆轉的視力損害。治療方法是將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注入患側眼部玻璃體內,以促進視網膜血管新生。血管內皮生長因子是視網膜新生血管的主要作用因子,較傳統激光治療而言副作用小。日前,在兒科、麻醉科的密切配合下,王康為患兒成功實施了右眼玻璃體腔注藥術。
近年來,隨著我國新生兒重癥醫學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低體重早產兒得以存活,但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的發病率也呈上升趨勢。對于孕36周以下、低出生體重、長時間吸氧的早產兒,其未血管化的視網膜會發生纖維血管瘤增生、收縮,并進一步引起牽拉性視網膜脫離和失明。由于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發生在眼底,早期不能通過眼睛表面發現,因此要盡早進行眼底檢查,否則很可能導致寶寶后期雙眼幾近失明。
王康指出,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是一種可控制的致盲性眼病。早產兒出生后4周至6周,或者矯正胎齡32周開始應進行首次篩查。如果第一次篩查正常,2周至3周后復查。胎齡34周以上的首次篩查正常,4周后復查,直至視網膜血管發育完成,結束篩查。
(作者單位:北京友誼醫院)
編輯:趙彥
關鍵詞:早產兒 篩查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