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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
四、 加快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短板
(一)加快實施交通扶貧行動
在貧困地區加快建成外通內聯、通村暢鄉、客車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運輸網絡。盡快實現具備條件的鄉鎮、建制村通硬化路。以示范縣為載體,推進貧困地區“四好農村路”建設。擴大農村客運覆蓋范圍,到2020年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客車目標。加快貧困地區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基本完成鄉道及以上行政等級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推進窄路基路面農村公路合理加寬改造和危橋改造。改造建設一批貧困鄉村旅游路、產業路、資源路,優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風情小鎮等旅游景點景區交通設施。加大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于貧困地區農村公路養護力度。推進國家鐵路網、國家高速公路網連接貧困地區項目建設,加快貧困地區普通國省道改造和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內河航道建設。
(二)大力推進水利扶貧行動
加快實施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落實工程建設和管護責任,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因地制宜加強供水工程建設與改造,顯著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和水質達標率,到2020年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加快貧困地區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實現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與田間工程協調配套。切實加強貧困地區防洪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繼續推進貧困地區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程。
(三)大力實施電力和網絡扶貧行動
實施貧困地區農網改造升級,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貧困地區電力普遍服務監測評價體系,引導電網企業做好貧困地區農村電力建設管理和供電服務,到2020年實現大電網延伸覆蓋至全部縣城。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深入實施網絡扶貧行動,統籌推進網絡覆蓋、農村電商、網絡扶智、信息服務、網絡公益5大工程向縱深發展,創新“互聯網+”扶貧模式。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引導基礎電信企業加大投資力度,實現90%以上貧困村寬帶網絡覆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推出資費優惠舉措,鼓勵企業開發有助精準脫貧的移動應用軟件、智能終端。
(四)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開展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因地制宜確定貧困地區村莊人居環境整治目標,重點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衛生廁所改造。開展貧困地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因地制宜普及不同類型的衛生廁所,同步開展廁所糞污治理。有條件的地方逐步開展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進通村組道路建設,基本解決村內道路泥濘、村民出行不便等問題。
五、 加強精準脫貧攻堅行動支撐保障
(一)強化財政投入保障
堅持增加政府扶貧投入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的投入保障機制,支持貧困地區圍繞現行脫貧目標,盡快補齊脫貧攻堅短板。加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教育、醫療保障等轉移支付支持力度。規范扶貧領域融資,增強扶貧投入能力,疏堵并舉防范化解扶貧領域融資風險。進一步加強資金整合,賦予貧困縣更充分的資源配置權,確保整合資金圍繞脫貧攻堅項目精準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全面加強各類扶貧資金項目績效管理,落實資金使用者的績效主體責任,明確績效目標,加強執行監控,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強扶貧資金項目常態化監管,強化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確保扶貧資金尤其是到戶到人的資金落到實處。
(二)加大金融扶貧支持力度
加強扶貧再貸款使用管理,優化運用扶貧再貸款發放貸款定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合規增加對帶動貧困戶就業的企業和貧困戶生產經營的信貸投放。加強金融精準扶貧服務。支持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進一步發揮好扶貧金融事業部的作用,支持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增加扶貧信貸投放,推動大中型商業銀行完善普惠金融事業部體制機制。創新產業扶貧信貸產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產業發展與帶動貧困戶脫貧的掛鉤機制和扶持政策。規范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對確因非主觀因素不能到期償還貸款的貧困戶可協助其辦理貸款展期業務。加強扶貧信貸風險防范,支持貧困地區完善風險補償機制。推進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支持貧困地區金融服務站建設,推廣電子支付方式,逐步實現基礎金融服務不出村。支持貧困地區開發特色農業險種,開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業務,探索發展價格保險、產值保險、“保險+期貨”等新型險種。擴大貧困地區涉農保險保障范圍,開發物流倉儲、設施農業、“互聯網+”等險種。鼓勵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等市場主體依法依規設立或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和扶貧公益基金。貧困地區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發行公司債券等按規定實行“綠色通道”政策。
(三)加強土地政策支持
支持貧困地區編制村級土地利用規劃,挖掘土地優化利用脫貧的潛力。貧困地區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條件的,按規定及時審查批復。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調劑計劃、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計劃向貧困地區傾斜。脫貧攻堅期內,國家每年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專項安排一定數量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貧困地區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節余指標,允許在省域內調劑使用。建立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補充和改造耕地項目,優先用于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用于支持脫貧攻堅。優先安排貧困地區土地整治項目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指導和督促貧困地區完善縣級土地整治規劃。
(四)實施人才和科技扶貧計劃
深入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擴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選派培養規模。貧困地區在縣鄉公務員考試錄用中,從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員中定向招錄公務員,從貧困地區優秀村干部中招錄鄉鎮公務員。
動員全社會科技力量投入脫貧攻堅主戰場,開展科技精準幫扶行動。以縣為單位建立產業扶貧技術專家組,各類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組建產業扶貧技術團隊,重點為貧困村、貧困戶提供技術服務。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建設農業科技園和星創天地等載體,展示和推廣農業先進科技成果。在貧困地區全面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從農村鄉土專家、種養能手等一線服務人員招聘一批特聘農技員,由縣級政府聘為貧困村科技扶貧帶頭人。加強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培養,提升創業項目帶貧減貧效果。建立科技特派員與貧困村結對服務關系,實現科技特派員對貧困村科技服務和創業帶動全覆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脫貧 貧困 貧困地區 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