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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十、 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加快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健全保障舉措,增強系統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治理能力。
(一)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統一監管,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和管理體制、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體系、政府企業公眾共治體系。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進綜合執法隊伍特別是基層隊伍的能力建設。完善農村環境治理體制。健全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推進跨地區環保機構試點,加快組建流域環境監管執法機構,按海域設置監管機構。建立獨立權威高效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構建天地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國家和區域生態環境質量預報預警和質控,按照適度上收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事權的要求加快推進有關工作。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中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調整。實施生態環境統一監管。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開展全國生態環境狀況評估,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監控平臺。推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活動。
嚴格生態環境質量管理。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生態環境質量達標地區要保持穩定并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地區的市、縣級政府,要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規劃,向上級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開。加快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全面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強化證后監管和處罰。在長江經濟帶率先實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體水質聯動管理。2020年,將排污許可證制度建設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實現“一證式”管理。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監督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地披露環境信息。建立跨部門聯合獎懲機制。完善國家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強化對核安全工作的統籌。
(二)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資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堅戰傾斜,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擴大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的試點城市范圍,國有資本要加大對污染防治的投入。完善居民取暖用氣用電定價機制和補貼政策。增加中央財政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等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轉移支付,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給予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并逐步提高補償水平。完善助力綠色產業發展的價格、財稅、投資等政策。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落實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比照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究出臺“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推進社會化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采用直接投資、投資補助、運營補貼等方式,規范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對政府實施的環境績效合同服務項目,公共財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績效掛鉤。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
(三)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依靠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加快建立綠色生產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加快制定和修改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保護、國家公園、濕地、生態環境監測、排污許可、資源綜合利用、空間規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鼓勵地方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先于國家進行立法。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加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制裁和懲處力度。加強涉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力量建設。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統一著裝、統一標識、統一證件、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
(四)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增強科技支撐,開展大氣污染成因與治理、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實施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重大項目,推進區域性、流域性生態環境問題研究。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開展大數據應用和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開展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建立風險監測網絡及風險評估體系。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環境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備案系統。國家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庫,省、市級政府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企業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按省、市、縣、鄉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同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加強國際交流和履約能力建設,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國際技術交流和務實合作,支撐核安全和核電共同走出去,積極推動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綠色“一帶一路”建設。
(五)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推進國家及各地生態環境教育設施和場所建設,培育普及生態文化。公共機構尤其是黨政機關帶頭使用節能環保產品,推行綠色辦公,創建節約型機關。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省、市兩級要依托黨報、電視臺、政府網站,曝光突出環境問題,報道整改進展情況。建立政府、企業環境社會風險預防與化解機制。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加強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及時主動公開。2020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符合條件的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接受公眾參觀。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企業應嚴格守法,規范自身環境行為,落實資金投入、物資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應急處置主體責任。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2018年年底前,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并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依法公開排污信息。到2020年,實現長江經濟帶入河排污口監測全覆蓋,并將監測數據納入長江經濟帶綜合信息平臺。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引導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等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完善公眾監督、舉報反饋機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鼓勵設立有獎舉報基金。
新思想引領新時代,新使命開啟新征程。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銳意進取、勇于擔當,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不懈奮斗。
編輯:秦云
關鍵詞:污染防治攻堅戰 生態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