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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六、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編制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以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為主戰場,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一)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京津冀及周邊區域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他重點區域2019年年底前完成。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企業,限期治理可以達標改造的企業,逾期依法一律關停。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開展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到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重點區域和大氣污染嚴重城市加大鋼鐵、鑄造、煉焦、建材、電解鋁等產能壓減力度,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電機組淘汰力度,在重點區域加快推進。到2020年,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電廠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點區域不具備改造條件的高污染燃煤電廠逐步關停。推動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二)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增加清潔能源使用,拓寬清潔能源消納渠道,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推動清潔低碳能源優先上網。加快重點輸電通道建設,提高重點區域接受外輸電比例。因地制宜、加快實施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五年規劃。鼓勵余熱、淺層地熱能等清潔能源取暖。加強煤層氣(煤礦瓦斯)綜合利用,實施生物天然氣工程。到2020年,京津冀及周邊、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及珠三角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均下降10%左右,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及汾渭平原煤炭消費總量均下降5%左右;重點區域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推廣清潔高效燃煤鍋爐。
(三)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以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為抓手,統籌開展油、路、車治理和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排放檢驗機構檢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加快淘汰老舊車,鼓勵清潔能源車輛、船舶的推廣使用。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推進鋼鐵、電力、電解鋁、焦化等重點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貨物由公路運輸轉向鐵路運輸。顯著提高重點區域大宗貨物鐵路水路貨運比例,提高沿海港口集裝箱鐵路集疏港比例。重點區域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嚴格實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排放標準。鼓勵淘汰老舊船舶、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落實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管理政策,全國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內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電。到2020年,長江干線、西江航運干線、京杭運河水上服務區和待閘錨地基本具備船舶岸電供應能力。2019年1月1日起,全國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力爭重點區域提前供應。盡快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標準并軌。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行為,徹底清除黑加油站點。
(四)強化國土綠化和揚塵管控。積極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加快環境修復和綠化。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強北方防沙帶建設,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重點防護林工程,增加林草覆蓋率。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落實城市道路和城市范圍內施工工地等揚塵管控。
(五)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聯治,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提前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及企業的應急責任,科學確定重污染期間管控措施和污染源減排清單。指導公眾做好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推進預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2018年年底前,進一步提升國家級空氣質量預報能力,區域預報中心具備7至10天空氣質量預報能力,省級預報中心具備7天空氣質量預報能力并精確到所轄各城市。重點區域采暖季節,對鋼鐵、焦化、建材、鑄造、電解鋁、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實施錯峰生產。重污染期間,對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企業實施錯峰運輸;強化城市建設施工工地揚塵管控措施,加強道路機掃。依法嚴禁秸稈露天焚燒,全面推進綜合利用。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數比2015年減少25%。
七、 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扎實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加快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態系統整治,保障飲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減少污染嚴重水體和不達標水體。
(一)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推進規范化建設。強化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生態環境保護。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排查和整治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長江經濟帶于2018年年底前、其他地區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單一水源供水的地級及以上城市應當建設應急水源或備用水源。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縣級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
(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各地要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盡快調整到位,原則上應補償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營并合理盈利。對中西部地區,中央財政給予適當支持。加強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減少城市面源污染。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90%以上。鼓勵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城市建成區盡早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編輯:秦云
關鍵詞:污染防治攻堅戰 生態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