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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強對公共科技活動的支持,全面落實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和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改革舉措,運用市場化方式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支持智能制造、工業強基、綠色制造工程建設。落實和完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將新材料納入首批次應用保險保費補償范圍。發揮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等引導作用,促進制造業重點領域加快發展。實施調整后的財政補貼政策,全年推廣新能源汽車約80萬輛。支持30個城市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加快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運行,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
大力支持脫貧攻堅。中央財政補助地方專項扶貧資金861億元,比2016年增長30.3%,農業、教育、醫療、交通等領域也加大了對貧困地區的投入力度。在全國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連片特困地區縣全面推開涉農資金整合試點,截至2017年底,實際整合財政涉農資金3286億元。中央財政安排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貼息,支持地方完成34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大力推進資產收益扶貧,帶動貧困群眾增收。脫貧攻堅繼續保持良好態勢,全年實現1289萬農村貧困人口脫貧。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教育改革發展。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全國約1.43億義務教育學生獲得免學雜費、免費教科書資助,1377萬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獲得生活補助,1400萬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實現相關教育經費可攜帶。落實高等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和加強高校經費使用管理,進一步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博士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提高了3000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取消了實行60多年的藥品加成政策。開展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年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由45元提高到50元。整合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改革資金分配方式。推進基層衛生綜合改革。支持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完善就業創業政策體系,擴大求職創業補貼補助范圍,鼓勵地方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創業給予一次性補貼。出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了約5.5%。整合設立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由各地統籌用于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惠及全國7797萬困難群眾。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惠及全國860萬優撫對象。完善救災補助政策,大幅提高災害應急救助等4項中央財政補助標準。加強基本住房保障。支持棚戶區改造開工609萬套,推進公租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集中用于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戶均補助標準由2016年7500元(貧困地區為8500元)大幅提高至2017年約1.4萬元,支持改造農村危房190.6萬戶。推動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49863家公益性文化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1257個體育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城鄉公共文化體育基礎條件進一步改善。
支持生態環保建設。落實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啟動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支持地方落實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增加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規模,全國享受重點補助的縣域達819個。加大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支持力度,推動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開展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試點。推進濕地保護與恢復,落實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和天然林保護全覆蓋政策,支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支持循環經濟發展和清潔生產,啟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深入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完善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支持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改進預算管理制度。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完善重點支出保障機制。財政轉移支付結構進一步優化,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數量減少18項、減至76項。首次在中國政府網、財政部門戶網站集中公開中央政府預算、中央部門預算和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公開部門預算的中央部門增加到105個。完善政府預算體系,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提高到22%,將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3項政府性基金項目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取消排污費等以收定支、專款專用的規定。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績效目標管理范圍覆蓋中央部門所有一級和二級項目、全部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隨同預算批復和下達,全面開展項目績效目標執行監控和績效自評,會同第三方機構開展重點績效評價,部分績效自評結果和重點績效評價結果向全國人大報告并向社會公開。健全政府會計準則體系,開展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試點。推進稅制改革和稅收立法。完善增值稅制度,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的稅率,將農產品等稅率從13%降至11%。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擴大到10個省份。出臺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總體方案。配合加快稅收立法工作,煙葉稅法、船舶噸稅法以及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順利出臺,增值稅暫行條例修訂公布,耕地占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資源稅法、關稅法等立法工作深入開展。完善財政體制。分領域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出臺外交領域改革方案,起草教育、醫療衛生領域改革方案。研究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總體方案,起草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方案。
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依法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全年發行地方政府新增債券1.59萬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準的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63萬億元以內。著力發展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品種,啟動發行土地儲備、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印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等文件,設定“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嚴禁各種形式的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初步實現對當前地方政府主要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監管政策全覆蓋。組織核查部分市縣和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嚴格依法依規問責處理,相關責任人被給予撤職、行政降級、罰款等處分。公開曝光處理結果,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同時,繼續開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督促指導地方有效防范政府債務風險。
編輯:楊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