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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新進展
完善國家賠償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出臺《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發布國家賠償指導性案例,完善賠償案件質證程序,規范精神損害撫慰金裁量標準。2013年至2017年6月,各級法院受理國家賠償案件20027件。加強和規范國家救助工作,統一案件受理、救助范圍、救助程序、救助標準、經費保障、資金方法,實現“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司法救助委員會,各級法院也相繼成立司法救助委員會。2014年、2015年、2016年,中央與地方安排的救助資金總額分別為24.7億元、29.4億元、26.6億元,共有26.8萬余名當事人得到司法救助。
有效破解“執行難”。建立并運行覆蓋全國法院的執行指揮系統和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健全聯合信用懲戒體系,出臺網絡司法拍賣等涉執行司法解釋和規范文件,案件執行質效顯著提升。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37項懲治“老賴”措施。完善包括先予執行在內的執行工作機制,切實有效緩解當事人困難。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著重執行涉及人民群眾生存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撫養費等9類案件。2016年,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614.9萬件,執結507.9萬件,同比上升均超過三成;執行到位金額1.5萬億元,同比增加五成以上。
大力推進司法公開。人民法院建設審判流程公開、庭審活動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四大平臺。截至2017年10月16日,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累計公開案件信息項83.3萬項,訪問量達253萬次;截至2017年11月3日,各級法院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庭審40.4萬件,觀看量達到30.1億人次,全國共有3187家法院接入中國庭審公開網,覆蓋率達90.43%;2013年7月,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線,截至2017年11月3日,公開裁判文書3634萬份,訪問量114億次,訪問范圍覆蓋210多個國家和地區;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累計公布失信被執行人861萬人次,被執行人信息4509萬條。檢察機關建成案件信息公開系統,運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詢、法律文書公開、重要案件信息發布和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等四大平臺,全面落實行賄犯罪檔案公開查詢,推行刑事訴訟案件公開聽證。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獄務公開的意見》,創新公開方式,深化公開內容,依法公開罪犯減刑、假釋提請建議和暫予監外執行決定。
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發布《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方案》,改革選任辦法,擴大陪審案件、監督案件的范圍,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作用。2016年,全國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306.6萬件。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試點深入推進,截至2017年6月,共選任人民監督員2.1萬余人。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積極組織案件監督,完善監督評議程序,建立職務犯罪案件臺賬,建設人民監督員評議廳。2014年9月到2017年7月,各級檢察機關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的案件共7491件,監督評議后人民監督員不同意檢察機關擬處理意見的247件,檢察機關采納76件,采納率30.8%。
運用現代科技促進公正審判。適應互聯網業態發展,設立互聯網法院。“智慧法院”建設全面推進,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網絡技術對各類審判信息資源進行規范化管理和統計分析,統一裁判尺度特別是刑事證據標準,促進類案同判和量刑規范化,防范冤假錯案發生,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推進“互聯網+訴訟服務”建設,開展網上立案、在線調解、遠程庭審、電子送達、網上公開等司法便民服務措施。開通“法信——中國法律應用數字網絡服務平臺”,為法官、律師提供法律文件檢索、專業知識解決方案、類案剖析等服務,提升審判質量和效率,并向社會大眾提供法律規范和裁判規則參考,進一步滿足不同主體的多元司法需求。
四、 夯實人權法治化保障的社會基礎
建設法治社會,是實現人權法治化保障的社會基礎。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努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識,全面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為人權法治化保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強化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觀念和人權保障意識。實行憲法宣誓制度,要求凡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發布《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規定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發布《關于完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把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各地普遍建立了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把法治納入干部錄用和晉職培訓,列入各級黨校和干部學院的必修課,人權知識被普遍納入教學內容。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針對國家公職人員舉辦多期人權知識培訓班,傳播人權知識,提升人權意識。
在全社會普及人權和法治觀念。確定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和“七五普法”規劃,推進全民普法和守法。發布《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明確國家機關是法治宣傳教育的責任主體。發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培育青少年法治觀念、普及法治知識、養成守法意識,提高運用法律方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法律途徑參與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意識和能力。截至2016年,全國共建立法治教育基地3.2萬多個,96.5%以上的中小學配備了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各中小學結合學生年齡特點,在相關課程教學中融入人身權利、受教育權利、經濟權利等學習內容,增強學生的權利意識。以促進誠信守法、依法經營為重點,加強企業法治文化建設,增強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意識。集中開展進城務工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法治宣傳周等活動,增進農民和進城務工人員的法治觀念和權利意識。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等地設立8個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廣泛開展人權理論研究和人權教育培訓。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發布《關于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一體化建設,促進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增加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消除無律師縣,建立集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人民調解等功能于一體的公共法律服務大廳,推廣“一村一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完善“12348”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熱線,使人民群眾能便捷獲得法律服務,有效維護人民群眾自身權益。重點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依法及時化解醫療、勞動等領域矛盾糾紛。2013年至2016年,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719.4萬件,其中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545萬件。截至2016年,全國共有人民調解組織78.4萬個,人民調解員385.2萬人,覆蓋全國城鄉社區。2013年至2016年,每年調解矛盾糾紛900多萬件,調解成功率達97%以上,促使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保障基層民眾自治權利。不斷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完善城鄉居民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機制。截至2016年,全國共有約85%的村建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89%的社區建立居民(成員)代表大會,64%的社區建立協商議事委員會,“村民議事”“小區協商”“業主協商”“村(居)民決策聽證”等協商形式在全國城鄉社區逐步推廣。截至2016年,全國98%的村制定了村規民約或村民自治章程,城市社區普遍制定了居民公約或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等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得到發揮。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中國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