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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新進展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明確刑事訴訟各階段的基本證據標準,做到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檢驗,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發布《關于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及其實施意見,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嚴格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確保審判程序合法化、正當化,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堅持繁簡分流,區別對待,在北京等18個城市開展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試點,從2014年試點以來,試點法院速裁案件超過90%立案后10日內審結,被告人上訴率僅為2%,審判效果和訴訟效率明顯提升,當事人權利得到有效保護。在這一試點基礎上,進一步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自愿接受處罰、積極退贓退賠的,依法從寬處理,在提高訴訟效率的同時,有效減少社會對抗,及時修復社會關系。
保障人民群眾訴訟權益。人民法院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切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權。各級法院自2015年5月實施立案登記制以來,當場登記立案率保持在95%以上,截至2017年9月,登記立案數量超過3900萬件。公安部發布《關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規定對于群眾報案、控告、舉報、扭送,違法犯罪嫌疑人投案,以及上級機關交辦或者其他機關移送的案件,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公安機關必須接受,不得推諉。截至2017年6月,全國省級公安機關都已出臺受案、立案改革實施意見,18個省級公安機關增設了案管機構,使受案立案工作更加規范、高效、便民、公開。
堅持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嚴格落實刑事訴訟法關于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需要進行錄音錄像的案件范圍、錄制要求等,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在訊問職務犯罪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嫌疑人時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規范偵查訊問活動。發布實施《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刑事訴訟各環節非法證據的認定標準和排除程序,將以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收集的證據納入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對象,確立了重復性排除規則,強化了辯護人的非法證據排除權,明確了庭前會議對證據收集是否合法的初步審查功能,明確了非法獲取的證人證言和被害人陳述以及實物證據的排除規則和當庭裁決原則。2013年以來,各級檢察機關因排除非法證據決定不批捕2624人,不起訴870人。
防范和糾正冤假錯案。公安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事執法辦案工作切實防止發生冤假錯案的通知》等文件,深化錯案預防機制制度建設,完善執法制度和辦案標準,強化案件審核把關,規范考評獎懲,從源頭上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司法部發布《關于進一步發揮司法鑒定制度作用防止冤假錯案的意見》,全面加強司法鑒定管理,進一步規范司法鑒定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切實履行檢察職能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若干意見》,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健全檢察環節錯案發現、糾正、防范和責任追究機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規定對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各級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公正審判,并對冤假錯案進行依法糾正。2013年至2017年,各級法院糾正重大冤假錯案37件61人,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無罪。
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水平,關系到當事人權利能否得到有效維護,關系到法律能否得到準確實施。中國制定或修改了多部法律法規和文件,律師的執業權利正在得到越來越充分的尊重和保障。發布《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關于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相關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辦法》等,對律師執業權利保障規定了多層次的措施,著力解決當前律師權利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對律師執業權利和人身權利的保障職責。最高人民法院開通律師服務平臺,實現網上立案、網上閱卷、聯系法官等功能,為律師行使執業權利提供便利條件。2013年以來,各級檢察機關監督糾正有關機關及其辦案人員阻礙律師依法執業的案件6542件。截至2017年3月,31個省級律師協會維權中心全部建成,大部分設區的市建立了維權中心,基本實現全覆蓋。截至2017年8月,律師人數已達33萬多人,律師事務所發展到2.6萬多家。全國律師每年辦理訴訟案件330多萬件,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100多萬件,年均承辦法律援助案件50多萬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務230多萬件次,擔任法律顧問50多萬家。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合法權利。完善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措施的解除和變更程序,減少羈押性強制措施適用,各級檢察機關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依法決定不批捕或不起訴,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訴。2012年至2016年,全國檢察機關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12552名犯罪嫌疑人建議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2016年,各級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監督糾正違法取證、違法適用強制措施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34230件;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不批準逮捕132081人,不起訴26670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7185件。改善羈押和監管條件,加強看守所和監獄的建設和管理,保障被羈押人、服刑人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權利不受侵犯。截至2017年6月,全國看守所普遍建立被羈押人心理咨詢室,有2501個看守所實現留所服刑罪犯互聯網雙向視頻會見;全國2400多個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為在押人員提供法律幫助。截至2016年,全國看守所均建立了在押人員投訴處理機制,有2489個看守所聘請了特邀監督員。完善刑罰執行制度,健全社區矯正制度。截至2017年6月,各地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343.6萬人,累計解除社區矯正273.6萬人,現有社區矯正對象70萬人。全國共建立縣(區)社區矯正中心2075個。現有社區服務基地25278個,教育基地9373個,就業基地8272個,社區矯正小組68.7萬個。社區矯正對象在矯正期間的重新違法犯罪率為0.2%。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落實刑事訴訟法及相關配套法規制度關于法律援助范圍的規定,建立法律援助參與刑事和解、死刑復核案件辦理工作機制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健全依申請法律援助工作機制、辦案機關通知辯護工作機制及法律援助參與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機制,依法為更多的刑事訴訟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逐步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放寬經濟困難標準,法律援助門檻進一步降低,惠及更多困難群眾。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機制,努力實現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全覆蓋,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建設。2013年至2016年,全國法律援助經費總額達到73億元,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余萬件,受援群眾超過557萬人,提供法律咨詢超過2800萬人次。
強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護。堅持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實施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等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截至2016年11月,全國有24個省級檢察院、192個市級檢察院、1024個基層檢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檢察專門機構。推進少年法庭建設,截至2017年6月,全國共有少年法庭2200余個,少年法庭法官7000多名。近年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基本控制在1%-3%,未成年人罪犯數和犯罪案件數整體呈下降趨勢。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中國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