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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新進展
二、 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人權法治化保障的重要環節。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推進政府職權法定化,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有效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依法明確行政權力邊界。職權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國家加快推進行政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禁止行政機關法外設定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共十八大以來,國務院部門累計取消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徹底清除非行政許可審批,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清單取消269項,國務院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取消320項,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削減比例達70%以上,3次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央層面核準的投資項目數量累計減少90%。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將政府職能、法律依據、職責權限等內容以權力清單的形式向社會公開,截至2016年,全國31個省級政府部門均已公布權力清單。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各類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都已納入備案審查范圍,實現“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究”。
依法約束行政權力行使。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在食品藥品安全、工商質檢、公共衛生、安全生產、資源環境、交通運輸、城鄉建設等領域進一步推行綜合執法。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探索建立行政裁量基準制度。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推廣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規范執法言行,推行人性化執法、柔性執法、陽光執法。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發布《關于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全面建設法治公安,進一步細化公安執法標準和指引,完善執法監督管理體系,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有227.02萬人次民警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135.03萬人次民警取得中級執法資格,4.08萬人次民警取得高級執法資格。全方位開展審計工作,積極推進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全覆蓋,定期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約束行政權力運行的作用。加大行政問責力度,推進責任政府建設,普遍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探索建立和實施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對超越權限、違反程序決策造成重大損失的,嚴肅追究決策者責任。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25種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情形實行黨政同責、終身追責,提高各級領導干部保護自然生態和環境權利的責任意識。
依法保障公民在行政決策中的參與權。優化決策程序,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推動縣級以上各級黨政機關普遍設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探索建立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庫,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組織專家、專業機構進行論證,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關部門在規范網約車、快遞行業等民生領域事項決策過程中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統籌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
依法保障公民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權。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依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重點推進行政審批、財政預決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征地拆遷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提高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增強公民獲取信息的便捷性,126個政府單位政務網站完成了無障礙改造。建立對行政機關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舉報登記制度,暢通舉報郵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監督作用,運用和規范網絡監督。
依法治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財產權利的突出問題。對環境污染采取零容忍,依法清理“散亂污”企業、關停整改違法排污企業。在餐飲業實施“明廚亮灶”,加強稽查執法。在安全生產領域強化監管執法,不間斷開展明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全面排查各類風險隱患。集中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23個部門和單位建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堅持偵查打擊、重點整治、防范治理三管齊下,不斷完善相關執法制度,有效遏制案發態勢,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把社會治安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解決了一批影響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人民群眾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三、 有效提升人權司法保障水平
司法是人權保障的重要防線。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堅持司法為民,將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不斷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確保審判權檢察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健全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全面推開員額制改革,全國法官人數從19.88萬人精簡到12萬人,檢察官人數從15.8萬人精簡到8.6萬人,司法人員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法官和檢察官在職責范圍內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在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基礎上,建立起符合司法人員職業特點的職業保障制度。健全司法人員依法履職保護機制,明確法官、檢察官依法辦理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省級統管,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區劃法院、檢察院,推進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權責明晰、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權運行機制不斷完善。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中國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