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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一年多來效果明顯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
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一年多來,資源稅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據統計,在水資源稅試點省份河北,取用水總量由2015年187億立方米降至2016年182億立方米,節約用水5億多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較上年降低6.56%,節水成效明顯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
自2016年7月1日起,資源稅改革全面推進,包括全面推開從價計征方式、全面清理收費基金等,進一步完善了綠色稅制,理順了資源稅費關系,著力構建規范公平、調控合力、征管高效的資源稅稅制。
《經濟日報》記者日前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一年多來,資源稅改革有序推進、平穩運行,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此外,相關部門正在全面總結資源稅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籌劃穩步擴大水資源稅試點范圍,推動資源稅立法工作,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
正向調節效應凸顯
資源行業健康發展
此次資源稅改革,最大亮點是將從量計征變為從價計征,雖一字之差,卻影響重大。“從價計征建立了稅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掛鉤的調節機制,使資源稅收入與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優劣的礦價掛鉤,有利于調節資源收益,保障資源產業持續健康運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增強全社會的生態保護意識。”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說。
資源稅改革堅持清費立稅、合理負擔、適度分權、循序漸進原則。同時,稅務系統根據“放管服”改革要求,破解基層征管難題,精簡納稅申報資料,方便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增強納稅人對資源稅改革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改革后的資源稅采取從價計征的征收管理方式,使該項稅收收入與礦價保持同步增減態勢,助力礦產產業健康發展。以產煤大省山西為例,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煤炭價格出現一輪上漲,累計噸煤綜合售價漲至433元,同比上漲201元,增幅87%;同期煤炭資源稅收入達到139億元,同比增長151%,比改革前的從量定額方式增收119億元,實現煤炭資源稅與煤炭價格“正相關”。“從價計征增強了資源稅的調節功能,有效平抑了煤價高企帶來的超額利潤,煤炭市場未出現投機性炒礦。”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說。
價漲稅增、理性的利潤空間使企業自覺控制煤炭產量,防止行業過熱;同時,政府借力資源稅改革,積聚了財力并用于壓減產能、安置職工、保護環境等方面,一年來共壓減產量1.43億噸,退出產能2325萬噸。資源稅改革不僅讓煤炭產量保持理性,助力“去產能”,也讓稅收與行業發展聯結更為緊密。
“以往,尋找富礦、丟棄貧礦的‘吃白菜心’式開發,造成資源嚴重浪費,與綠色發展的國家治理新理念相違背。”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表示,在此情況下,資源稅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特別是在資源稅從價計征的正向調節作用下,礦產企業紛紛摒棄原來“采富棄貧”的經營模式,轉而選擇“吃干榨凈”低品位礦。
水資源稅順利開征
企業主動節水增效
此次資源稅改革,國家選擇在河北省先行試點征收水資源稅。“實施水資源稅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保障水資源安全戰略需要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河北有效控制地下水開采、倒逼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難得契機。”河北省地稅局局長賈紅星表示。
2016年7月1日,作為水資源最貧乏的省份之一,河北省率先試點水資源稅改革,將地下水稅負提高至地表水的4倍,對超計劃用水加倍征收水資源稅,特種行業取用水綜合單位稅額平均提高15倍以上。
“改革后抽取地下水、超采區、高耗水企業稅負明顯增加,較大的稅額差有利于引導企業及時調整用水結構。”河北省地稅局稅政一處處長高會民說。
為降低地下水用水成本壓力,河北規模以上用水企業紛紛調整用水結構,如廊坊市前進鋼鐵公司投資建設廢水深度處理綜合利用項目與雨水回收工程,取用地下水不到用水總量的2%;處于地下水嚴重超采區的唐山三友集團通過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改進海水淡化工藝,地下水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下降到當前的8.7%。
據統計,試點以后河北省取用水總量由2015年187億立方米降至2016年182億立方米,節約用水5億多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較上年降低6.56%,節水成效明顯。
水資源稅改革有效抑制抽采地下水的同時,也促使高耗水企業節約用水、倒逼特種行業轉變用水方式。據河北相關部門對省內11個地市526家相關企業問卷調查數據顯示,超四成的企業在改革試點后加大了節水設備投資、增加新節水設施;超三成企業計劃新增有關節水設施。
“河北水資源稅改革提高了水資源利用率,更增強了企業節約用水的意識。只有向節能環保方向轉型,才能減少企業成本,這也是當代企業轉型發展的大趨勢。”河北經貿大學教授古建芹說。
引導企業綠色發展
涵養優質綠色稅源
在治理污染、促進資源有效利用的過程中,資源稅利用稅收杠桿,有“限”有“獎”,對資源消耗高、污染環境的增加稅收成本,對節約資源、利于環保的給予稅收優惠,并鼓勵企業想方設法提高資源利用水平,助力企業生產轉型升級。
數據顯示,資源稅改革一年來全國共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免資源稅近42億元,通過資源稅收的調節作用,推動綠色發展。
江蘇省淮安市巖鹽資源儲量居全國首位,該市鹽化工行業龍頭企業井神鹽化股份有限公司,從去年7月份到今年6月份,共計繳納資源稅1816萬余元,“如果按以前從量計征方法征稅,應該繳納資源稅3271萬元,實際減輕稅負近1455萬元。”該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減下來的資金全部投入到技術創新和資源循環利用上,充分運用減稅杠桿撬動綠色制造動能,走出了資源綜合利用的新路。
在鐵礦石豐富的山東省萊蕪市,自資源稅改革以來,全市共減免鐵礦石資源稅1908萬元,占全部鐵礦石資源稅6052萬元的31%。“這次改革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為企業建設綠色礦山提供了充裕的資金,有力促進了企業新舊動能轉換、轉型升級。”該市地稅局局長楊永軍說。
資源稅改革在釋放減稅紅利,引導企業綠色發展、轉型升級的同時,也涵養著優質、綠色的稅源,優化了營改增后地方稅體系。
此次資源稅改革明確規定,改革后收入分配進一步向地方傾斜,原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入資源稅后全部留歸地方,中央不再分成,使得地方實際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助于地方加快建立完善資源開發生態環境損害補償機制,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和財政優勢,有力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據統計,受原油、煤炭等主要資源價格快速上漲的影響,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有26個省份資源稅實現增收,其中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省份資源稅收入分別增長142%、122%和109%,占地方稅收入總量分別達到32%、20%和15%,比去年同期分別提高了19%、12%和9%。
“稅務系統將深入貫徹落實綠色稅收政策、培育服務綠色稅源,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說。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曾金華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資源 改革 稅改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