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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法人機制推進之困
近日,中宣部、文化部、中央編辦、財政部等七部委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推動在博物館、美術館等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此外還將把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納入博物館運行評估和績效考評體系。這一政策的出臺意味著我國公共文化體系機制的改革得到了進一步深化。然而,對于博物館和美術館來說,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人事、財政等制度的阻礙使得博物館法人制度的落實和推進面臨著巨大的困難。
博物館法人機制推進之困
博物館將推法人機制
根據(jù)此次印發(fā)的《方案》相關內(nèi)容顯示,到2020年底,全國市(地)級以上規(guī)模較大、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基本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理事會將由政府有關部門、公共文化機構、服務對象和其他有關方面的代表構成。隨后,文化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此次法人結構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通過進一步理順政府、市場、文化機構之間的關系,實現(xiàn)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的政府改革目標,在完善運行管理機制、引入社會力量參與、促進決策科學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其實,早在2014年,文化部就以試點的方式開始推動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的法人治理,并在2016年將法人治理上升到了法律高度。據(j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第24條顯示,“國家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根據(jù)其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吸收有關方面代表、專業(yè)人士和公眾參與管理”。
據(jù)了解,在博物館推行理事會制度是將管理權與所有權分離的一種新管理方式,上世紀60年代,大英博物館開創(chuàng)了博物館理事會制度的先河,建立了“大英博物館理事會”這一法人團體。從國內(nèi)情況來看,自試點以來,寧波博物館、湖南省博物館、蘇州博物館等幾十家博物館都相繼成立了理事會,吸納了文博界、金融界以及法律界的相關人員參與管理。
在中央財經(jīng)大學拍賣研究中心研究員季濤看來,博物館法人機制的建立是與國際接軌的一次進步,是博物館發(fā)展的必由之路。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政企分開,使博物館的發(fā)展更具活力?,F(xiàn)在的公立博物館多是由政府機構管理,法人制度的建立將政府管理的博物館變?yōu)橛蟹ㄈ舜淼臋C構,民營博物館也由原來的掛靠在個人或企業(yè)名下轉(zhuǎn)變?yōu)橐粋€社會化的機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國營博物館與民營博物館的差距,使之在管理上具有一致性。
編輯:楊嵐
關鍵詞:博物館 博物館法人機制 法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