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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還需強化法律支持
近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余表示,證監會正在修訂《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持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架構,進一步與國際標準接軌。筆者認為,良好的公司治理不僅可以促進信息披露的規范以及投資者關系的和諧,更是上市公司價值的重要體現,因此,盡快發布修訂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無疑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有重要意義。
當前執行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是我國2002年借鑒經合組織《公司治理原則》與有關國家實踐制定的,在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水平上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但與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現狀和全球公司治理新的原則與標準相比,已明顯滯后。尤其是,隨著滬港通、深港通的實施,以及納入MSCI的成行,迫切需要一部新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今年4月份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將修訂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作為今年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的一項任務。
劉士余主席也多次強調,要抓緊修訂《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努力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架構,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水準,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夯實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服務于中國和全球經濟發展。他認為,完善我國公司治理,既要立足于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等制度安排,又要對接國際新的原則與標準,通過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來解決“形似而神非”的問題。
資本市場發展的實踐證明,高水平的上市公司治理標準決定著上市公司質量,是保障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近年來,一些上市公司大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三會一層”置公司利益和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顧,架空股東大會、主宰董事會、弱化監事會、聯手管理層,掏空上市公司、實施關聯交易、虛假重組、忽悠式重組、阻卻收購、違規披露、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使公司和中小投資者權益受損的事件屢見不鮮。
因此,良好的公司治理對于上市公司至關重要,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相關利益主體如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的權利安排和利益分配出現問題,那么很難想象這樣的公司會長期穩定正常地運行下去,可以說,公司治理是公司運轉的指揮中心。
筆者認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既包括需要上市公司管理層的勤勉盡職、奉公守法,也包括監管部門的嚴苛審查及大力支持。同樣,也包括需要上市公司全體股東的監督、參與。此外,還需要盡快出臺公司治理的相關法律和法規,例如,業界呼吁很久的《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強化法律的支持。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水準,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上市公司 治理 完善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