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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混改須規范董事會建設
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董事會的規范化、市場化將是最大的考驗,應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契機,加快完善原來主要針對中央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的規范建設
近日,中國聯通集團所屬主業A股上市公司中國聯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發布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標志著廣受關注的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開始推進實施。與此同時,又有8家央企入圍新一批央企混改試點。
在主要二級公司乃至集團公司層面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企業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其目的在于通過混改實現中央國有資本活力、競爭力與控制力、影響力的有機統一。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董事會的規范化、市場化將是最大的考驗,應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契機,加快完善原來主要針對中央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的規范建設。
首先,應充分授權到位、做實做強中央企業董事會。應切實落實董事會在戰略管理、重大經營決策等方面的決定權,真正形成經營班子向董事會負責的治理機制。此外,還應建立中央企業國有股董事向國資委負責的制度,國資委根據國有資本收益等狀況對董事考核并決定其薪酬、獎懲方案。
其次,中央企業應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契機,充分重視、規范發展多元化的董事會。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權多元化的推進,使中央企業建立規范和真正意義上的多元化董事會成為可能。可以通過合理配置國有股派駐董事、其他類型股東選派董事、外部董事、獨立董事、職工董事,建立健全能有效保護中小股東的累積投票制、表決權回避制度等,建立規范的運作程序和機制,逐步構建各類股東公正平等、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轉的多元化董事會。
需要指出的是,堅持國有股董事擔任董事長是完善中央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的關鍵。在現行的中央國有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試點中,明確要求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并提出外部董事擔任董事長試點。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應對此做出進一步探索。
此外,中央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還應建立董事長與黨委書記“一肩挑”的領導體制,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對此,中央已經明確,董事長、總經理原則上分設,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一人擔任,并設立1名專職抓企業黨建工作的副書記。這樣做,中央企業黨組織就能切實發揮好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原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羅 虎 中國遠洋海運集團研究咨詢中心副主任)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中央 規范 建設 混合 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