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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假學生證不妨用大數據
記者調查了解到,暑假期間銷售假學生證生意“火爆”,一天能夠賣出幾十本,價格從30元至200多元不等。(8月1日《北京青年報》)
銷售假學生證生意“火爆”,這其實不是什么新鮮事,早在十幾年前筆者上大學那會就已經是這樣。而且,在當時,一些假學生證上的磁條不是假的,而是真的,直接從高校流出。
銷售假學生證生意“火爆”,歸根結底主要是附加在學生證身上有太多的福利和實惠。寒暑假期間,使用學生證購買火車票可以享受半票優惠;旅游去景區購買門票同樣享受半價或者折扣優惠,能滿足當下流行的窮游生活需求,甚至去一些電影院看電影、去飯店吃飯都有折扣優惠。而且,現在大學學生證防偽功能普遍比較低,商家幾乎辨別不出假學生證的真偽,假學生證蒙騙過關的成功率很高。這讓一些上班族為了繼續享受學生時代的各種優惠和福利,在消費生活中省下一筆錢,進而選擇購買假學生證蒙騙商家。
但毫無疑問,制作、買賣假學生證,這不只是有悖誠信原則的道德問題,更是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存在巨大的道德、法律風險?!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嚴重的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而且,從本質上說,非學生群體使用假學生證享受各種優惠政策,屬于詐騙犯罪行為,一旦涉及的數額較大,可能會被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保護商家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必須治理銷售假學生證生意“火爆”現象。首先,商家發現消費者使用假學生證,不能只是不給予優惠待遇了之,應當將線索交由職能部門,依法追責。同時,公安部門要加強管理,懲治買賣假學生證的雙方,依法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其次,高校要增強學生證的防偽功能,提高造假成本。教育部辦公廳早在2001年出臺了《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生證管理的通知》,強調學生證要有一定的防偽措施。再者,最關鍵的是,可以嘗試運用大數據,切實堵住假學生證的可行性。具有學籍的在校大中小學生都已經建立了數據庫,只要數據庫向鐵路部門、景區等具有向學生提供法定優惠政策的部門開放,他們就可以根據消費者的身份證號碼鑒定和辨別出是否是在校大學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學生證 治理 數據 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