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垃圾分類要罰款也要普及常識
11月20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二審,今年以來,針對“垃圾分類”,我國地方立法進入快車道,深圳、太原、鄭州、廣州、西安、海口等地立法或擬立法規范垃圾分類管理。日前廈門、廣州等地已經相繼開出首張垃圾不分類行為的個人罰單。(11月21日《長江日報》)
在“垃圾圍城”成為重大“城市病”的現實面前,推進垃圾分類,這是大勢所趨。推進垃圾分類,配套處罰機制,開出個人罰單,這當然是必要之舉,也是臺北等城市實行垃圾分類政策的成功經驗之一。因為只有罰款機制才可以形成倒逼作用,才能倒逼市民不得不養成垃圾分類的生活習慣,改掉亂扔垃圾的壞習慣。
但是,要推進垃圾分類,讓垃圾分類工作做好,不能只想到罰款這一招。相反,實踐早已經證明,罰款不是推進垃圾分類的靈丹妙藥,政府不要幻想著有了罰款這一招,垃圾分類工作就會萬事大吉,這是不切實際的空想。因為杭州從1986年就開始探索垃圾分類,過去了30多年,垃圾分類的正確率并沒有明顯的提高。而且,包括杭州在內的很多城市都立法推動垃圾分類,也出臺了罰款機制,但垃圾分類始終處于原地踏步狀態,沒有太大的進步。
國內各大城市垃圾分類長期在原地踏步,究其根本原因,不是我們的市民素質太低,沒有意識到垃圾分類的重要性,不愿意養成垃圾分類的良好生活習慣,也不是法律法規的缺失,很多城市早就出臺了垃圾分類相關的法規,而是絕大多數城市的垃圾分類常識的普及教育太落后、太缺乏。很多城市開展的所謂的垃圾分類常識宣講,只是召開幾場動員大會,在街頭巷尾宣傳幾張橫幅、張貼幾個標語,或者給群眾印發幾張宣傳畫、宣傳單。這樣的垃圾分類常識宣講教育根本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提高不了大眾的垃圾分類知識,直接導致市民的垃圾分類常識嚴重缺失,不知道如何精準的進行垃圾分類。這使得很多城市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實施的垃圾分類,只剩下小區里擺放了兩個分類垃圾桶與罰款。
推進垃圾分類,普及垃圾分類常識與罰款一樣重要,兩者一個不能少。特別是在配套了罰款機制之后,垃圾分類的重心工作應當放在垃圾分類常識的普及教育上,要切實提高市民的垃圾分類常識,讓老百姓時刻都能夠精準分清不同類的垃圾,而不是亂分垃圾、亂扔垃圾。一方面,垃圾分類常識普及教育一定要面對面的向居民講解相關知識,要把垃圾分類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真正培養居民垃圾分類的習慣和能力。另一方面,強化廠商在垃圾分類中的責任和義務。各種商品、物品的包裝上,應當清醒標示出商品的包裝、零部件分別屬于哪類垃圾,應當扔進哪個垃圾桶中,方便消費者在處理廢舊物品和包裝時準確做到垃圾分類。
再者,城市必須完善和嚴格落實垃圾的運輸、處理環節的分類工作,不能像相聲演員在相聲作品中嘲諷的那樣,居民在小區里進行垃圾分類,結果收垃圾時直接打包放在一起拉走。如此,只會起到反作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垃圾 分類 罰款 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