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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有“痛感”,才能更多地禮讓行人
北京駕駛員考試增加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內(nèi)容,在理論以及實際路考中,都將有所體現(xiàn),其中,科目三交通禮儀培訓中,地方題庫中將增加50道涉及避讓行人禮儀的內(nèi)容,對初學駕駛?cè)送ㄟ^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行人、非機動車通行等行為的,評判為不合格。(7月2日新京報)
北京此舉旨在“從源頭強化駕駛?cè)税踩拿饕庾R”,通過對駕駛員的法規(guī)培訓、考試評判等,不斷提升司機的安全文明意識和法治素養(yǎng),還編寫了相關教育資料。尤其是科目三的路考,更側(cè)重對駕駛員的禮讓內(nèi)容;新增50道避讓行人考題進入題庫。對初學駕駛者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行人、非機動車通行等行為的,直接評判為不合格。這當然是對禮讓行人的重視,也是使不禮讓司機有“痛感”的一個做法,這值得肯定。
眾所周知,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已成頑疾。各地都采取過種種措施整治,但罕有長久見效的,僅是一時見效而已,一旦整治停止,就又回到原來的樣子。目前,我國大多數(shù)地方對司機不禮讓行人的處罰力度顯然不夠,除了“集中整治”期間外,其他時段一般都因執(zhí)法成本使這類司機逃脫。而事實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一個標志性事件發(fā)生于2015年,浙江海寧的貝先生因在斑馬線上禮未讓行人,被交警罰款100元并記3分。貝先生當即表示不服,沒有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確認,隨后向海寧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后敗訴,又向海寧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交警撤銷處罰并公開道歉。但法院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維持了原判。這一事件曾引起強烈關注,也給不禮讓司機很大的警示。
然而,不禮讓行人的司機依然大量存在。禮讓行人,除了極少數(shù)城市外,談不上有根本性好轉(zhuǎn)。平時開車時,不少司機為了趕時間,都快速通過斑馬線,卻對行人置之不理,甚至在十字路口橫沖直撞,而這些司機甚至不知自己這樣做是違法行為。這就警示我們,生活中總有些人不懂法、不畏法,不拿法律當回事,總以為只有駕車撞人了,才叫違法,卻對“駕駛員必須禮讓行人”這早已寫入法律的條文或置若罔聞,或根本無知。
十字路口是交通事故的頻發(fā)地段。十字路口頻發(fā)的機動車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媒體沒少報道了,有些甚至觸目驚心。行人在機動車面前屬于絕對弱勢,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堪設想。即使在斑馬線上機動車與行人相遇,行人只能無奈地為機動車讓行。因此,要想遏制機動車不禮讓的現(xiàn)狀,就該令不禮讓司機有“痛感”。而北京對駕駛員考試增加的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內(nèi)容,就是讓司機有“痛感”的一招。
然而,這一招也并非總是奏效,因為在考駕照時可能對禮讓高度重視,但實際操作時可能會是另外一個樣子,因此,多舉并行顯得更為重要。機動車駕駛員如果不禮讓行人,不僅是不文明駕駛的問題,更是一種違法行為。遺憾的是,并非所有駕駛員都對此有足夠的認知。而且,平時不禮讓,這部分司機多數(shù)沒有受到處罰,也使其膽子越來越大。
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擁有全世界約2%的汽車,而交通死亡事故卻占了全球的約20%,成為交通事故多發(fā)國家。據(jù)了解,我國駕駛員違法能占到七到八成,大部分司機選擇禮讓行人僅是出于道德自覺,而非法律威懾。由此,司機有“痛感”才能更多地禮讓行人。除了像北京這樣的做法外,還應在常規(guī)執(zhí)法上再下一些功夫。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行人 司機 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