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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麻雀學校”三大困境:缺人、缺錢、環境差
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6月發布《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以來,各省級《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相繼出臺,但政策的落實還有一個過程,還需要出臺細化方案。據媒體今年年初的報道,129.5萬名鄉村教師已享受生活補助,覆蓋率達96%。這個成績的取得來之不易。
但是,在成績背后,我們也應看到問題:為什么還是有那么多的鄉村教師想調到城里?一位從鄉村學校交流到城區學校的教師道出了真相:城區教師的待遇還是要高很多。盡管有鄉村教師生活補助,但每月400元(有的甚至不足200元)的標準相對太低,而交通等生活成本、上下班時間成本等相對較高。與當地公務員相比,教師在每個月工資上確實要高些,但整體收入上還是比公務員低。地方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和獎勵性補貼部分,教師最多能多發1個月工資,但公務員最多能多發6個半月工資。這些津補貼以及工會規定的福利待遇等到教師身上往往難以兌現(有些地方規定,單位有錢可以發放,沒有錢就可以不發放)。
因此,要切實把提高鄉村教師經濟待遇從口號變為行動,并從機制(體制)上予以保障。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2009年8月27日修訂)第25條中“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在很多地方成了一句空話,甚至出現教師工資確實比當地公務員高,但收入卻比公務員低的尷尬局面。
鄉村教師除了經濟待遇低,政治待遇、社會待遇也比較低,特別是農村小規模學校。現行的教師職稱評定、名師、骨干教師、各類模范(特別是規格較高的)等評選(評定)很大程度上都是依據有一定規模的學校而制訂的。在小規模學校,各方面成績的取得都很困難,如課題研究、優質課比賽等,可能連參加(賽)的機會都沒有。盡管在職稱評定等方面各級都出臺了對鄉村教師的優惠政策,但沒有考慮到廣大的小規模學校教師。同等條件下,鄉鎮中心小學或規模比較大的學校教師更容易出成績,在職稱評定等方面更占優勢。因此,要區別對待鄉村教師中鄉鎮中心小學(或規模較大的鄉村小學)教師和小規模學校教師,從各類政策上對小規模學校教師予以傾斜。
每年的“六一”兒童節和教師節,各級黨委政府相關領導都會到學校看望慰問師生,但極少有領導深入到農村小規模學校,建議有關領導在這兩個節日期間深入到農村小規模學校。同時,還要消除“把業績差的教師調到偏遠小規模學校”的負面影響,讓優秀教師為小規模學校帶去希望。
編輯:梁霄
關鍵詞:麻雀 學校 鄉村 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