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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協協商式監督的探索與實踐
通過協商擴大社會影響
保護生態環境,需要舉全社會之力。近幾年,我們除了通過督辦1號提案來推動實際工作之外,還努力擴大它的社會影響力,以發動和組織各族各界群眾自覺投入環境保衛戰。
努力與輿論監督相結合,加大宣傳力度。每年1號提案確定后,我們都要召開新聞發布會,請駐冀國家級媒體和省內主要媒體參加,公布提案內容、辦理單位、督辦形式、工作機制和要達到的效果。在提案辦理取得階段性目標后,召開督辦新聞發布會,再次通過新聞媒體給政協委員、人民群眾一個交待,通過透明、公開,強化監督效應。有時還專門就1號提案督辦舉辦大型宣傳活動,在省會博物館、民心廣場等群眾活動較多的地方,發出為改善大氣質量、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的倡議,各界群眾在活動倡議條幅上簽名,表達意愿,厚植提案督辦的群眾基礎。
充分運用政協話語權,促進建言成果的社會轉化。我們認為政協要有自己的聲音,聲音就是形象,說與不說不一樣,說多說少不一樣,說準說不準也不一樣,只有說得準、說得對、說得深,說出去才會有影響,說出去才會有實效。用好政協話語權,就會產生社會價值,就能為全局作貢獻。我們將1號提案的內容從不同角度進行豐富,有時以省政協名義發表,促進建言成果為社會所知、為社會所用。
注意搞好上下結合,將政協協商同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結合起來,將政協的民主監督同社會團體監督、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吸收相關人民團體和一些群眾代表,參加1號提案督辦的相關活動、會議,讓委員與群眾互動交流,了解社情民意,聽取群眾意見建議,通過這種探索、實踐,更為廣泛、更為深入地推動了協商式監督作用的發揮,使政協民主監督產生了強大的政治影響力。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河北省政協主席)
編輯:付鵬
關鍵詞:河北省政協 民主監督 提案 改善生態環境 協商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