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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手稿拍出千萬天價惹官司 親屬連告三方為哪般?
手稿為何會流失 年代久遠,難以查清
手稿是如何走向拍賣市場的?楊韻及其他茅盾親屬一直覺得困惑。據了解,這份被拍賣的是茅盾于1958年寫下的一篇評論文章《談最近的短篇小說》手稿,文字內容已發表于1958年的《人民文學》第6期,按照當時的慣例,手稿應保存在人民文學雜志社。
成都商報記者在采訪求證時獲得相關工作人員的解釋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確實有一些很有價值的手稿流失掉了,非常可惜。但是由于年代比較久遠,其中緣由現在根本無法查清。”
賣家被追加為被告 “當年手稿買成38000元”
手稿的賣家張暉在第一次庭審后被追加為被告,原告方希望以此來確認手稿的來源和拍賣是否具有合法性。昨天張暉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份手稿是2000年時,徐州一位姓劉的朋友從收廢紙的人手中得到的,這位朋友知道張暉熱愛收藏,便將此事告知了他。這份手稿是張暉當時花了38000元從劉先生手中買下來的。這次被追加為第二被告,張暉覺得自己實在是委屈。
張暉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熱衷收藏,出生于一個教師家庭,父親在大學中文系從事古代漢語和現代漢語研究。受父母的熏陶,他對文學也很熱愛。除了這份受到爭議的手稿外,張暉還收藏包括劉墉、王文志、巴金、老舍、曹禺等不少名家的作品。說起自己的藏品來,張暉頗為自豪。
張暉向成都商報記者透露,自己最初買茅盾手稿,本意是想捐贈給茅盾紀念館,通過朋友問了一下,覺得捐贈手續比較復雜,就放下了。后來徐州藝術館開館,張暉便將手稿送到藝術館中展覽。除了這份手稿,張暉其他的藏品也是經常拿到其他藝術館中進行展覽。
當時張暉新買了一套房子,急需用錢,經典拍賣公司在展覽中看到了這份手稿,便順勢聯系上了張暉。“我怎么也不可能想到會有現在的結果。”自己成了第二被告張暉完全不能接受,“這打擊了我的收藏熱情,以后都不敢隨便收東西了。”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此次拍賣手續并沒有完成,目前手稿已經回到張暉手中。對于手稿如何處理,張暉表示還得等法院審判結果出來才能決定。
手稿是否為書畫作品 原告被告各執一詞
庭審過程中,茅盾手稿是否為書畫作品引發了雙方的爭議。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后50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行使。“該份手稿的文字內容雖然已經發表在雜志上,但其毛筆手稿書法作品除了提供文字內容之外,還呈現了作者把語言凝結形成在紙上的過程,使得涉案作品具有很高的書法藝術價值,是一件難得的書法作品。”原告親屬認為,從書法作品的角度考量,被告方的行為侵犯了茅盾親屬對書法作品所享有的復制權、展覽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發行權。《中華讀書報》的報道中提到,經典拍賣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拍賣公司并不認可該份作品屬于書法作品,拍賣過程完全按照《拍賣法》來進行。被告方提出要求,讓原告方鑒定手稿是否屬于書畫作品,并且在第二次庭審時找了一些書畫專家來現場驗證。
被告方找來的書畫專家們當庭對被拍賣的手稿進行驗證,這些專家現場表示這份手稿并不屬于書畫界認為的書畫作品。值得注意的是,拍賣公司找來的專家們認為書圣王羲之所寫的《蘭亭序》也不屬于書畫作品。這讓楊韻覺得十分可笑。
編輯:楊嵐
關鍵詞:茅盾手稿拍出千萬天價惹官司 茅盾手稿拍出千萬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