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中國社科院:老齡法律法規薄弱難助養老服務發展
老人選擇居家養老是主流意愿
林先生退休之前,是當地一家事業單位的干部,養老金在當地算高的。林先生的夫人退休前是當地一家企業的領導,養老金也不算少。
林先生原本打算,退休后就住在家里,鄰居都是熟人,互相也有個照應,實在不行,就請個保姆照顧老兩口。
“我也想跟著兒子住,但兒媳婦也是獨生子女,親家肯定也想跟著女兒,我們都能理解。”林先生告訴記者,“萬萬沒想到的是,兒子生了一對雙胞胎,一下子打亂了我們的退休生活。”
林先生也知道,兒子回老家生活的可能性基本為零,但大家都生活在北京,同小區的房價已經漲到每平方米5萬多元,在兒子家附近買房子生活的可能性也基本沒有。
在林先生看來,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等兩個孫子長大后,他們回到老家,老兩口的養老金足夠生活,還能請保姆照顧。
調查數據也顯示,在生活能夠自理時,超過四分之三的老人更愿意獨住,不到20%的父母希望與子女共同生活。“可見,生活能自理時,獨自生活是絕大多數獨生子女的父母期望的居住方式”。
在生活不能自理時,愿意入住養老院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老人比例增加,分別為38.66%和34.50%;獨住但雇人照料的老人比例為9.33%。
伍海霞認為,根據數據分析可以看出,當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時,有相當比例的人打算不再依靠子女養老。“基于子女少的現實,部分獨生子女的父母更趨于通過社會養老服務的方式安度晚年”。
伍海霞根據數據分析,結合老人的健康狀況、受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看,受教育程度高、經濟狀況好的老人,越有可能入住養老院或獨住雇人照料;受教育程度低、經濟狀況差的老人更有可能依賴子女養老。
此次調查還發現,夫妻都為獨生子女的家庭,與父母住在同一社區、同一街道、同一區、同一市等距離父母家較近者約占64.15%。總體上,已婚獨生子女與父母同住或住地離父母家較近已經成為獨生子女家庭親子居住安排的主要特征。
伍海霞認為,親子共同生活固然能較好地滿足老人在日常照料與情感慰籍上的需要,但子女工作、就業的需要,觀念與生活方式的差異又不可避免地使部分獨生子女婚后不與父母共同生活。
“鑒于此,除親子同住、老人入住養老院外,子女住在父母家附近、父母居家養老、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方式,不失為城市老年人養老的理想方式。”伍海霞認為。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超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關于居家養老,已經在修訂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條第二款中得以明確,即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編輯:梁霄
關鍵詞:養老 服務 社區 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