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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理萬:中國減貧推動少數民族人權進步
中國作為歷史悠久的多民族統一國家,各民族共同締造了光輝燦爛的中華文明。特別是在近代以來反抗外來侵略和爭取民族獨立過程中,各民族形成了深厚的愛國主義傳統,強化了對于國家的文化認同和政治認同。新中國成立以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成為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賦予并確認了少數民族廣泛的自治權利,由此形成了平等、團結、互助的民族關系。中國的憲法也明確規定,“國家盡一切努力,促進全國各民族的共同繁榮”。然而由于歷史原因,少數民族地區仍然存在貧困面積大、貧困人口集中、自我發展能力弱等現狀,這制約了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也成為黨和政府高度關注并持續努力解決的政治問題。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的《中國的減貧行動與人權進步》白皮書專門回顧了近年來少數民族地區脫貧所取得的成就。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制定一系列特殊扶貧政策,加快推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脫貧攻堅,通過落實扶貧計劃、安排專項資金、扶持少數民族特色產業等方式,使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基礎設施和生活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輸血”與“造血”并舉的扶貧措施,不僅在短時間顯著改善了少數民族群眾的生活質量,更為重要是通過創新幫扶方式,因地制宜地拓展民族地區產業基礎、振興民族地區教育、完善基礎設施,充分利用少數民族地區的優勢資源,使少數民族獲得持續發展和自我發展的機遇和動力。
“全面實現小康,少數民族一個都不能少,一個都不能掉隊”,是黨中央的堅定決心,是全國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國的減貧行動與人權進步》白皮書正是一份階段性的答卷,以翔實的數據初步回答了少數民族的脫貧進展,體現了各民族共同發展的重要思想。這份階段性的答卷也意味著,少數民族脫貧的最終目標仍然處于進行時,下一階段的任務依然具有艱巨性和挑戰性。白皮書也對此坦陳:“中國減貧所面臨的多數是貧中之貧、困中之困,減貧任務十分艱巨。”由此,在白皮書中專章勾畫了下一步的減貧攻堅目標和實施方案,這體現了務實和超越的精神,并為未來的發展預設了具體路徑。
從發展權的角度來看,中國政府推動的少數民族地區脫貧行動是落實少數民族發展權的重要舉措。誠如聯合國《發展權利宣言》所主張的,“發展權利是一項不可剝奪的人權,由于這種權利,每個人和所有各國人民均有權參與、促進并享受經濟、社會、文化和政治發展,在這種發展中,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都能獲得充分實現”。基于中國的基本國情,中國政府把落實少數民族的發展權作為重要的國家目標,而減少和消除少數民族的貧困是落實發展權的首要議題。由于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問題的存在,使得少數民族群眾無法充分享受國家發展帶來的便利和實惠,因而貧困成為橫亙在少數民族發展道路上的首要障礙。由此,推進少數民族地區擺脫貧困和實現可持續發展成為中國最重要的人權議題,也是現階段考驗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指標。白皮書對此提出,“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的重要使命”。
這份凝練與翔實的白皮書,也展示了中國和西方國家在對于人權問題理解上的差異。在對待中國少數民族問題上,西方國家一直把政治權利、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列為首要關注,并據此指責中國的民族政策。但是,中國政府卻堅持把少數民族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放在首位,致力于扶持少數民族擺脫貧困,積累了通過脫貧促進少數民族共同發展的成功經驗,使國家的發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促進各民族在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全面協調發展。在這層意義上,白皮書也回應了西方國家對于中國民族政策和人權問題的質疑,以真實具體的案例和數據展現了中國推動少數民族人權進步的成就。對此,白皮書指出“中國一直是世界減貧事業的積極倡導者,國際人權事業的忠實實踐者和有力推動者”,這展示了中國負責任大國的形象。
中國古代哲學家孔子曾說過,“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在當下少數民族脫貧問題上,隨著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需要在保證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穩定的前提下,通過不斷通過創新扶貧方式,強化少數民族的發展動力和發展能力,實現各民族的共同發展,使少數民族群眾可以普惠共享國家發展的成果。在這個過程中,通過樹立和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逐步破除制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的瓶頸,實現“十三五”規劃所確定的脫貧攻堅總體目標,加快民族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由此才能實現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有效治理和長治久安,增進中華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構筑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實現中國各民族共同的中國夢。
作者: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 王理萬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王理萬 減貧 少數民族 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