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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有擔當 政協有力量
山東省政協加強委員隊伍建設激發履職活力
分量很重履職有底氣
翻閱山東省政協近幾年出臺的一系列制度,無論是2016年4月剛剛出臺的《政協山東省委員會委員履職工作規則》,還是去年制定的《政協山東省委員會關于加強與委員聯系的辦法》、《政協山東省委員會進一步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的意見》等等,其基本指向都是為委員發揮作用提供保障、拓展空間。這背后是對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的深刻認識和高度重視。
而這份重視也承載著山東省委對政協工作的要求和期望。省委相繼制定下發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對各級黨委和政協組織加強委員隊伍建設工作提出明確要求。2015年9月,省委召開政協工作會議,特別對健全各級政協組織委員聯絡機構和聯絡機制,嚴把委員隊伍“入口關”,加強委員學習培訓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省委的部署安排,體現著委員隊伍建設在政協工作的分量。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有了黨委的支持和要求,省政協在機構設置的規范化上不斷用力。“省政協設立了委員聯絡工作委員會,17市政協也全部建立了委員聯絡機構,并不斷推動委員聯絡工作向基層延伸,這些都為拓寬委員履職平臺、發揮委員的作用提供了重要保障。”省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孫其華說。
有了機構,就有了抓手。省政協在加強建章立制和委員履職管理方面作了一系列文章,制定或修訂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其中,會議制度5項、委員履職管理制度10項、專門委員會制度2項、加強自身建設和政協理論研究制度3項,為推進政協委員隊伍建設,讓委員履職有平臺、建言有渠道、行為有規范、履職有實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作為在當下,未來尤可期。隨著《政協山東省委員會委員履職工作規則》全面實施、全省政協委員隊伍建設座談會精神全面落實,委員的帶頭作用、主體作用和代表作用必將會被進一步激發,山東省的政協事業也必將會迎來新的發展、新的跨越。
編輯:薛鑫
關鍵詞:山東省政協 委員隊伍建設 履職